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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
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交[2006]5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6.02.15 【实施日期】2006.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的通知
(浙交〔2006〕54号)
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
本届政府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866 公里,目前我省正处于高速公路建设的高峰期。总结历年来高速公路的建设情况,我省路面质量与部分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中集料供应管理不严、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是重要因素之一。为加强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沥青路面原材料质量的源头关,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干线公路沿线沥青路面适用石调查与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适用石料的分布、储量、材质等进行调查与检测,从而选定适合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的单位。现 1 / 2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机构和范围
(一)由省高速网络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网络办)具体负责我省石料生产企业所供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管理适用范围: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三)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必须在省厅选定的石料生产企业名单中选择沥青面层所用石料。
二、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程序 (一)放开市场,主动申报,优质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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