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0:25: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置燃气警示标志,我方将悬挂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横幅。禁止在燃气附属设施(控制阀门等)上方囤积施工土方、堆压施工材料,禁止在燃气管线上方盲目进行其他动土开挖、顶进、打桩等施工作业。
6:施工区域内有重(大)型机械需要来回通过燃气管道上方时,必须申请管线迁移或进行就地保护。就地保护要求必须是将燃气管线完全清理出后,在管线两侧进行砌墙加固盖板保护,(盖板要求:厚C30钢筋砼盖板)。并在管线周围填充细沙。并在每隔20米处,设置燃气安全警示牌1块。施工方应安排其专人进行现场值守提醒。
7:对于施工被清理出裸露在外悬空的燃气管线,建设方应该要求施工方用木材进行加固支撑,防止管线自然下坠拉断,并对裸露的管线进行防晒与防冻处理,加裹草(麻)袋。对于陡坡(山体上)位置的燃气管线,建设方应该加装防护桩,防止因地质灾害发生塌方等情况,引发燃气管道的不安全事故。当施工方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我方进行应急处理。
8:在施工过程中,如一旦发生燃气管线损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任何施工作业,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严禁烟火,封锁相应道路。迅速通知燃气管理部门和我方片区安全人员上报抢修,建设方与施工方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抢修。
9: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未经我公司审核和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禁止在燃气管道周围进行任何施工。方案通过备案后方可进行。如施工方案发生变更与改动,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我方,需征求我方意见,并经上级主管单位审定通过,双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10:所有交付施工方的竣工图纸资料,仅供建设方与施工方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参考,实际燃气管线位置需以施工方人工开挖探明管线为准。
(备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负责人员变动,请将此文件进行交接传承)
项目通讯联系表
单位 建设方法人代表 施工方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现场管理员(安全员) 燃气公司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员 其他负责人员 施工区域内燃气管线: 管材 压力机制 管道压力 管径 埋深 其它 本方案一式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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