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16: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土地法学课程各章提要、关键术语及其思考题
说明:课程复习要围绕每章提要,正确理解、判断关键术语,并准确回答简答题,正确阐述论述题。
第一章 土地法概述提要:
本章在分析土地概念的基础上,综合了许多学者的观点,对土地法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指出土地法公私法兼具的性质及其特点。同时对土地法律关系做了阐述,对土地法律渊源做了分析,特别是对土地政策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新的土地法律体系的划分,指出土地法应当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最后对土地法的作用进行了总结。总的来说,本章主要是对土地法的基础概念和问题做出了说明。最重要的是指明了土地法是公私兼具的法,包括土地权利法和土地管理法。
关键术语
土地法 土地法律渊源 土地法律关系 土地法律体系构成要素
复习思考题
1. 简述土地法的概念、性质及其特点。 2.试述土地政策与土地法的关系。 3.试述土地法的作用。
第二章 土地法的历史发展提要
在本章中梳理了我国土地法的发展历程,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土地法律体系进行了简单介绍。在吸取历史教训和国外有益经验的情况下,新时期的土地法应当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对土地权利法和土地管理法进行重新建构,实现突破与坚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法,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复习思考题
1.试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土地法的变革、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2.试述我国未来土地法的发展方向。
第三章 土地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要
我国新时期土地法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做到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就是土地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我国新时期土地法应当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尊重和保护土地权利原则,合理、可持续开发利用土地原则,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原则,土地用途管制原则,以及土地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
关键术语
土地法的指导思想 土地法的基本原则
复习思考题
1.试述我国新时期土地法的指导思想。 2.试述我国新时期土地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土地法学提要
本章简单介绍了土地法学的概念及其与土地法的区别、土地法学的特点和体系。另外,还对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土地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中国土地法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说明。
关键术语
土地法学 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土地法学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土地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五章 土地所有权提要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权利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它是土地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类,私人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相邻关系是对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干预和限制.包括多种类型。
关键术语
土地所有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相邻关系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土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2.简述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3.试述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
第六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它是权利人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的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主要采取意思主义模式,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关键术语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2.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3.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七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要 在我国用益物权体系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
法对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是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仅仅是国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其中出让占主要地位,划拨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以出让方式设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非常典型的用益物权,采取合意加公示的方法,适用登记生效主义,而且是有偿有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可以自由流转.流转方式包括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关键术语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设用地使度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2.论述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方式。 3,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4,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方式
第八章 宅基地使用权提要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取得需申请审批,而且一般是无偿、无期限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但是可以随同房屋所有权发生流转。《物权法》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作详细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也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大部分都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加以规定的。 关键术语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枴权限制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2.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3.简述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第九章 地役权提要
地役权属于一种役权。我国地役权是狭义上的地役权,是指通过约定使用他人不动而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设立和内容主要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的,更受多地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所以地役权被称为\类型法定、内容意定\的权利。地役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龜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关键术语
地役权 地役权人权利义务
复习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