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0:38: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小学部实际,特制定以下质量奖计发办法。
一、考核项目:
1. 统考科目平均成绩 2. 年级学生巩固率
二、考核对象:
小学部各年级任课教师
三.考核计发办法:
1、统考平均成绩奖: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采用学生期末成绩来评定。学生期末成绩采用合格率与平均分的综合值排名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Z=30%H*100+70%P(Z代表综合值,H代表合格率,P代表平均分)
排名方法为:用上述公式计算出本年度的综合值与前五年同期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值的差值进行排名,各学科奖励排名前30%人次,扣罚最后一名。(如果综合值低于前五年同期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值免于奖励,高于前五年同期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值免于扣罚)
2、学生人数提高率奖:
(1)人数提高率=本学期初小学部总人数/上学期初小学部总人数
(2)小学部人数提高率达到98%—100%,鼓励小学教师每人50元,每提升一个百分点,奖励每人10元;提高率率低于98%,扣每人5元。
(3)班级巩固率低于90%,该班所有代课老师免发鼓励奖。(跨班级代课教师拿平均奖)
注: 1、 凡在考试、阅卷、登分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提高率奖励:根据上学期在册在岗人员发放;出勤满90%;师德优秀,无重大违规违纪及安全事故出现。
××学校小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