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4:46: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地解决现有项目填埋场库容不足的难题,确保现有项目的最终处置规模和安全生产。主体工程选址、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不涉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规定的绝对限制行为,通过落实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的和本水保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实现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和运行期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工程在选址、施工工艺、施工交通运输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都较充分考虑了水土保持的要求,从设计上体现了水土保持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纳入主体工程设计已有水土保持措施后,形成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并重,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治体系。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基本能控制因工程建设带来的新增水土流失,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综合效益后,能使现工程建设期和试运行期工程区内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因此本方案认为,从水土保持角度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2、建议
根据项目特点、工程地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以及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预测,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为中度,工程建设的各种活动将导致新增水土流失。为避免工程建设造成当地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落实本方案设计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本方案的实施应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与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有机结合,达到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目的,以较低的投资取得最大的效益。
(2)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复核、深化本方案设计内容,落实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3)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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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展工作。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弃渣实行“先拦后弃”,注意临时防护措施,尤其是加强雨季施工的水土保持工作。
(4)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同时将监理工作纳入到工程建设中。
(5)在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
(7)主体应尽快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岩土公司对填埋场边坡支护方案进行专项设计。
(8)主体工程下阶段时应着重优化土石方,尽量减少挖填方。 (9)方案服务期限内,危险废弃物如填满了库底,粘土应转运至绿化隔离带或者是其他空旷用地带并加以防护,使用完毕后需对其进行迹地恢复。
(10)方案服务期结束时业主应尽快编报后续水保方案。
3.4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续建安全填埋场采用清污分流系统。设置雨洪水收集导排系统将库区汇水面积以内的大气降水合理有效地加以截排、引导排放,以实现未被危险废物污染的迳流(清水)和流经危险废物体的迳流(污水)分流。设置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将续建安全填埋场渗滤液统一收集后送至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在填埋库区四周修建截洪沟将地表径流截住后从库区周边排往库外,环库截洪沟沿填埋库区边线布置,均按地形分水岭就近接入附近冲沟。单元作业完成后,单元顶部形成斜坡坡向四周,每层危险废物堆体四周设置半永久或临时性雨水排水明沟,未受污染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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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径流雨水通过明沟排入填埋区周围水体。库区封场后的场顶设置永久性雨水表面排水沟,场顶径流雨水排入填埋场四周设置的截洪沟,渗入场内部分雨水通过封场导排层排入排水盲沟。
安全填埋场场底及边坡均设置渗滤液导排层,统一收集后汇集至渗滤液收集管排至集水井,集水井中的渗滤液经调节后由泵送至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经估算,本次续建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为5m3/d,根据计算设计,本次渗滤液集水井尺寸为2.0×3.0m,总深度4.5m,有效深度2.0m,有效容积12m3,能够满足正常情况下调节需求。同时,项目运营中除产生渗滤液外,还有少量生产废水(如道路、地坪和设备冲洗水等)、员工生活污水等,经估算以上废水量约为1.425m3/d,共计废水6.425m3/d。
根据《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项目(含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生化+深度处理+RO处理”的组合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已建成废水处理设施能力较大,处理设施的富余能力可以用于后期建设项目的废水处理。现有项目废水处理站尚余20.7 m3/d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次续建填埋场项目生产运营的需要。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的废水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该区域地表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对厂址南侧800m范围外鲫江河之间(南北向)与两溪沟之间(东西向)的农户(约43户)供水已解决。因此,项目营运期应加强废水收集和治理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废水稳定达标后回用,严格做到零排放。
3.5 营运期地下水影响评价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四川大成环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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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编制的《眉山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2014年12月),对场址及周边水文地质单元内的地质构造发育情况,不同地层岩性的分布特征、地下水补、迳、排条件等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的方法主要采用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及钻探、补充水文地质勘察和试验等。本章节引用该报告的数据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内容,对拟选场址的地下水的影响做分析。 3.5.1 水文地质调查 3.5.1.1 调查及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要求及工程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地下水初步调查评价范围:以区域分水岭和河流作为控制边界,影响评价范围边界南面选择为月江河(鲫江河),该水系为区域内的最低侵蚀基准面,东面的边界为王家碥沟东侧的地表分水岭,西侧的边界为黄家沟西面的地表分水岭,北侧的边界为观音场附件的地表分水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6.55km2;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图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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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中明二期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
3.5.1.2 自然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条件 (1)地势
该拟建场地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明现有厂区。中明厂区地貌单元属构造剥蚀浅丘地貌,厂区位于浅丘丘顶,丘顶呈浑圆、似长条状;谷地狭窄,为条带状、宽40m~60m宽。厂区西侧为黄家沟,南面为月江河(鲫江河),东临王家碥沟,北侧为观音场地势相对较高,为区内次级分水岭。
拟建二期填埋场(续建安全填埋场)坡地地貌,北西、南东侧均为高地,地势总体表现为自北东向南西倾斜的“U”型谷地,谷宽约60~80米,谷坡及谷内普遍覆盖一定厚度的素填土层。场地钻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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