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1:41: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奖励性绩效
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发蚌山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蚌山人社字[2014]42号文件)要求和区卫生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一、 指导思想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积极性,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才导向,优绩优酬,向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效率优先。
3、坚持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重。 4、坚持公开操作,严格考核,公平、公正。 三、考核分配项目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 2、基本医疗服务或管理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岗位目标任务要求 (另付)
五、考核分配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区财政局对单位年度预算额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对单位的考核结果确定的总额进行对个人的考核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采取月度考核发放与年度考核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度1-12月份分月度考核发放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20%部分经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对职工进行考核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年度个人职称、岗位等确定分配系数;根据考核分配项目、岗位目标任务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月度重点考核劳动纪律、效能建设。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计算公式 年度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拨付总额-领导人数额)×个人分配系数] ÷参加考核人员总分数 ×个人得分—(1-12)月度应发放数额
5、单位领导人的认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区卫生局指导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在拨付本单位总额内发放。
6、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职工在月考核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次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部分留存在本单位当年余额中进行年度考核分配。
六、相关政策执行
1、职工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期间应扣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受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处分期内,月度发放部分扣发30%。
受记过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期内,月度发放部分应扣发50%。受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处分期内,除按新明确的岗位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月度发放部分扣发不低于6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行政开除处分,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可根据同时受的行政处分确定,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受到效能责任追究和群众投诉被查实,且构不成处分的,扣发当月的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2、加强考勤,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效能建设。 ①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一天扣发发当月50%,旷工2天以上扣发当月100%。
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一次扣发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10%。
③请病假、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蚌人社公[2014]3号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1天扣发当月10%,病假一天扣发当月5%。事假3天以内(含3天)、病假1周以内(含1周),扣发当月30%;事假3天以上7天以内,病假1周以上2周以内扣发当月50%;事假7天以上、病假2周以上扣发当月100%。
④病事假以月度内累计天数计算;事假需具备中心主任批准的请假报告;病假需具备中心主任批准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本院相关科室诊断书,经中心主任批准的原值班、加班调休除外。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50%及以下发放。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