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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19:56: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市中级法院快立快审快判出租车司机抢劫杀人案

被告人张飞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本市“2〃1”被告人张飞涉嫌抢劫并残忍杀害乘客刘彬彬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2〃1”抢劫杀人案的审理工作,在收到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案卷后,迅速反应并作出案件快立快审快判的部署,立即抽调精干审判力量,办案人员加班加点阅卷和调查,力求从重从快依法打击恶性刑事犯罪,从受理案件到当庭作出判决前后仅用了 10天时间。铜陵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铜陵学院200多名在校大学生参加了庭审旁听。铜陵日报、铜陵市广播电视台、铜都警方等新闻媒体记者到庭采访报道,《铜陵新闻网》进行庭审现场直播。

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飞(男,1982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安徽省庐江县人)因赌博负债,于2011年1月31日晚起意抢劫并伺机作案。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凌晨3时许,从广州回铜陵探亲的被害人刘彬彬(女,殁年27岁)乘坐大巴车在安徽省铜陵市黑天鹅宾馆附近下车后,搭乘被告人张飞驾驶的皖GT9345号出租车欲前往家住铜陵县城的父母处。张飞见刘彬彬孤身一人,决定对其实施抢劫。被告人张飞故意驾驶出租车绕道行驶至铜陵县沿江快速通道34号高压电线铁塔附近停下,揪住刘彬彬的头发,威逼其交出钱财。刘彬彬被迫交出现金约370元。张飞劫得现金后,先用十字形螺丝刀对被害人刘彬彬头颈部、腰背部捅刺十余次,威胁刘彬彬不许报警,后又害怕罪行败露,决意杀人灭口,遂将刘彬彬打倒在地,抱起地上的石块多次猛击刘彬彬头面部。刘彬彬因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之后,被告人张飞驾车将被害人刘

彬彬的尸体、行李包、作案用螺丝刀抛弃于狮子山区双桥村、柴塘村和铜陵县顺安镇等地,并将出租车丢弃在铜陵县顺安镇农贸市场附近后逃离。2011年2月4日,公安机关在庐江县庐城镇长途汽车站将外逃的被告人张飞抓获归案。

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飞因赌博负债起意抢劫,选择深夜僻静处,对搭乘其出租车的孤身女性实施暴力、胁迫手段,抢得现金370元,抢劫得逞后,先用螺丝刀捅刺被害人身体,威胁不许报警,后为灭口竟凶残地用石块猛击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飞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被告人张飞故意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张飞提出其没有想杀死被害人的辩解与查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其辩护人建议对张飞从轻处罚的理由亦不能成立,均不予采纳。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市中院刑庭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