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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7:59: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结构建模计算方面

1.结构计算,对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未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5.1.1条3款,结构计算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2.存在斜交构件,未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2条1款,结构应补充计算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高层结构计算时未考虑偶然偏心,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3条。

4.屋面雪荷载,未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第7.1.2条,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5. 结构计算,当非承重墙为砌体墙时,结构计算时未对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进行折减。

6.结构计算,主楼未考虑与地下室连接层相关范围地下室框架与主楼相互影响,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要求。

7.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5条,应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

8.框剪结构计算书中未补充0.2V0文件,复核是否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8.1.4条;且未补充底部框架承受地震倾覆力矩比。 9.建筑不利地段,没有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4.1.8条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乘以增大系数。

10.根高层结构整体计算未考虑活载不利布置,没有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1.8条采取措施。

11.没有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5条。

12.复杂高层建筑结构没有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1.13条3款。

地基基础方面

1.桩基工程人工挖孔桩若属摩擦端承桩,配筋长度不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第4.1.1条2.2)款

2.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未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第3.1.4条采用防水混凝土,且对纯地下室工程未进行抗浮计算。

3.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未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按地基变形设计。

4.未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2.6条5款,位于同一轴线上的相邻跨连系梁纵筋应连通。

5.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存在软弱下卧层,未补充软弱下卧层承载力计算。 6.地基础埋深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1.4条。 7.承台砼强度等级低于剪力墙、柱的砼强度等级时,未按《地基规范》第8.5.22条验算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独立基础配筋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条3款。

9.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1.6条3款,筏板阳角部位未放射状布置附加钢筋。

10.位于同一轴线上的相邻跨连系梁纵筋没有连通,不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2.6条5款。

11.换填基础基础说明中压实系数0.93,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6.3.7条。

12.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进入较硬土层的桩基,计算桩基承载力时应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4.2条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13.人工挖孔桩的混凝土护壁应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6.6条。

14.承台桩的桩顶纵向主筋锚入承台内的长度应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 4.2.4条1款。

15.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构造应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2.5条1款。

16.桩基设计时有时存在部分承台底高出自然地面约几米,应补充施工措施和基桩稳定性验算。

17.两桩承台竖向分布筋不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4.2.3条2款。

18.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应注明换填级配砂石的砂石比例,换填压实系数及分层厚度,应注明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等技术要求。

19.桩基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6.6.6条补充护壁大样。

多层混凝土结构方面

1.剪力墙边缘构件当其一端为墙或全部为墙时其箍筋φ6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7.2.17条。

2.嵌固端设在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柱的配筋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4条3款。

3.部分梁上部纵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2.1条。

4.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9条1款,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应全高加密,且其体积配箍率应满足第6.3.9条3款。

5.梁上部纵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2.1条。

6.结构布置不合理采用单跨框架结构,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5条。

7.部分框架梁纵筋在框架柱中锚固长度(水平段)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11.6.7条。

8.剪力墙边缘构件当其一端为墙或全部为墙时其箍筋φ6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7.2.17条。

9.嵌固端设在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柱的配筋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4条3款。

10.部分梁上部纵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2.1条。

11.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9条1款,剪跨比不大于2

的框架柱箍筋应全高加密,且其体积配箍率未满足第6.3.9条3款。

12.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构件,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4.2条,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

13.异形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满足《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第6.2.5条。

14.部分截面高度350的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的最大间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表6.3.3。

15.部分梁上部纵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2.1条。

16.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没有全高加密,且其体积配箍率不满足要求,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9条1款和3款。

17.部分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外相交,梁上部钢筋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11.6.7条。

18.部分框架柱受休息平台影响,形成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9条1款,框架柱应全高加密。

19.异形柱结构中框架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最大间距应满足《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表6.2.10条。

20.楼面板的跨厚比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1.2条1款

21.异形楼板凸角部分配筋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9.1.6条3款要求配筋。

22.转角窗应按05SG109-3第55页8.2.1条采取加强措施;

高层混凝土结构方面

1.主体结构存在错层,相关竖向构件设计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4.6条要求。

2.短肢剪力墙,配筋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2条5款。

3.结构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上下层侧向刚度比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3-2010第5.3.7条要求。

4.约束边缘构件体积配箍率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5条1款。

5.局部楼面梁支承在连梁上,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5条。

6.跨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钢筋未见加强,不符合对提高结构的关键部位的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设计要求。

7.采用一字形剪力墙未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4.8条1款补充墙体稳定性验算。

8.短肢剪力墙,配筋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2条5款。

9.结构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上下层侧向刚度比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3.7条要求。

10.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6条2款,部分承受集中荷载的端柱,其竖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未满足框架柱的相关要求。 11.局部楼面梁支承在连梁上,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5条。

12.跨高比小于5的框架梁,未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3条规定按连梁设计。

13.房屋顶层楼板没有双层双向配筋,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6.3条。

14.结构平面长度过长,长宽比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4.3条2款。

15.结构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上下层侧向刚度比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3.7条要求。

16.结构有较大开洞,有效楼板宽度小于楼面宽度的50%,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4.6条。

17.局部楼面梁支承在连梁上,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