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0:24: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总指挥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4 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峄城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电话:7783826)

2.5 快速反应力量

全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学校应急小分队和快速反应能力强的教师为主体,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2.6 基本救援力量

由学校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2.7 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峄城区重大学校事故应急预案时,局各股室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至区委、区政府。安全办主任为区教育局安全联络员,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电话(7783826)为接受镇(街)、区直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工作日期间有专人值班接听电话,确保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总指挥和有关上级部门。

3.2 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下设专业组,作为预警组织机构,形成通讯网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要开通电话,保证有学生在校时,保证通讯畅通,有人负责接听电话;二是各级指挥部及下设专业组的值班电话公开并保持畅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接听电话。

3.3 预警预防行动

3.3.1 严格落实校长(幼儿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并有一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安

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其它教职工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责任追究依据。

3.3.2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不断强化各项预防措施,消除各种隐患。

3.3.3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等)的检查监测。凡被确定为B、C级的危房要定人定时监测,建立雨季每日巡查监测制度。为便于观察,凡起脊平房所有扎纸天棚全部拆除;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结构安全改造标准》进行维修改造,严禁使用不耐腐蚀、易受虫蛀的杨木梁、檩;禁止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檩条;钢材构件应定期检查焊接点及做防锈处理。对监测出的D级危房做到立即报告、立即撤离师生、及时拆除危房。

3.3.4 加强对校内各种设施的安全检查,责任到人、到点。凡未经责任人检查签字认可安全达标的教学生活设施一律不提供给师生使用。凡不达标准的及时整改,确保用电、消防等教学、生活设施安全完备,通道畅通无阻,照明线路

齐全、维修及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凡不具备食宿条件的不准安排学生食宿。

3.3.5 加强对学校采购食品及原料的管理,不得采购、加工、出售腐败变质及“三无”食品,实行定点(持有许可证)双人采购入库、熟食留存备查、餐具定人定时消毒以及干部监督签字制度,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3.3.6 加强对学校人员的管理。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后勤服务工作疾病的教职工、临时工,及时调整,不得安排其担任相应的工作。保证按比例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人员。

3.3.7 实行大型活动、校外活动校长签批及报告制度。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做到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不举办大型活动、校外活动。不准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活动,不准组织学生到交通要道进行跑操等集体活动。不准用无安全保障及非专业人员驾驶的车辆接送师生。

3.3.8 加强安全保卫及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明确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值班人员,防止出现易引发危及学生安全的拥挤、扎堆等现象。做到外人不能随意进出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出校门。有住校生的学校,实行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保证对外联系电话畅通。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各镇(街)教委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及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街)教委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时在1小时内向镇(街)政府、区教育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在镇(街)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置。区教育局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报告,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区级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的需要,报请区政府应急指挥部调集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援助。

4.2 基本应急

4.2.1 应急自救。学校负责人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急救中心120,同时报告公安110(发生火灾时报告119)以及卫生防疫等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