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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爱莲说》比较阅读

作者:谢建武 鲁建

来源:《语文教学之友》2013年第04期

《陋室铭》《爱莲说》这两篇托物言志的名文被编者放在人教版初中语文八(上)第五单元同一课中,编者的比较教学意图显而易见;但在实际教学中,有的老师往往看到两者“托物言志”手法的同,围绕相同点去组织教学,而恰恰没有看到两文在“托物言志”这“同”的外衣下,包裹着迥然不同的内涵和旨趣这一巨大的“异”,导致教学肤浅化,文本的精华白白流失,实是可惜。

实际上,如果我们细心地深入文本,就会发现两文同曲异调,天壤之别。 从进取到衰退

任何文本都属于一定时代。刘禹锡生活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朝,政治、经济、文化全面的繁荣给予文人无限的发展空间,刘禹锡因是汉代中山靖王刘胜之后,22岁中进士,23岁登宏辞科,24岁登吏部取士科,三登文科,享誉金华。他29岁入仕,先后任过节度使掌书记、主簿、监察御史、州刺史、州司马、主客郎中、礼部郎中、太子宾客,期间虽几次被贬,但大唐王朝的繁荣给那个时代所有的文人以充足的底气和昂扬的斗志,积极进取成了那个时代文人的主色调。所以《陋室铭》中处处呈现着盛唐气象:“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曰:何陋之有?”全文采用“铭”的文体,连用四个类比,句式工整对偶,整齐押韵,一气呵成,如大江大河,一泻千里。刘禹锡竟然把自己和仙、龙、诸葛亮、扬雄并称,洋洋自得之情溢于言表,一个有抱负有理想、志趣高雅之士活脱脱的展现了出来。

周敦颐生活在宋朝,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朝廷内部贪污腐败、尔虞我诈,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内忧外患无情地冲击着封建王朝,衰败之气弥漫于社会,作为文人的周敦颐早就闻到难以挽回的时代气息,衰败之气成了那个时代文章的共音。所以在《爱莲说》中,孤独、落寞、无可奈何的衰败气息溢于全文。 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 予独爱莲之……

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这几句中“独爱、鲜有”和“世人、众矣”一少一多对比鲜明,独善其身但不能改变现实,明见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无可挽回,多么痛苦无奈的事情。一个“噫”把作者内心的痛苦纠结展露无遗。文本长短句结合,骈散交错运用,抑扬顿挫,或贞贞誓言或惋惜或疑问或感叹,全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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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谷深溪,忽急忽缓,时而清流直下,时而回旋留连,摇曳多姿,跌宕起伏,把作者内心复杂的情绪惟妙惟肖地揭示了出来。 从“人欲”到“物化”

刘禹锡是唐朝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宇宙万物之所以无穷无尽,其原因就在于“交相胜而已矣,还相用而已矣。”(《天论》)即在于自然界充满着矛盾,各种力量互相斗争、互相作用。“祸福之胚胎也,其动甚微;倚伏之矛盾也,其理甚明。”意思是说,事物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这对立面起初是胚胎,即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但是,随着对立面的相互斗争、相互作用,胚胎(即可能性)便合乎规律地变成现实即转化为新的事物。他着力地阐明了“力”与“命”,即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关系。他认为人力能胜乎天,但他强调人力胜天在于“明理”,而“明理”在于认识“势”中之“数”。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他屡次被贬却越战越勇,原来是这种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决定了他的生活态度,“惟吾德馨”、“谈笑有鸿儒”、“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一个谈笑风生、情趣盎然的雅士跃然纸上。

而到了宋代,随着封建社会进入后期,理学逐步取得了独尊的地位。这有它深刻的社会根源。宋代由于大地主、大官僚以随意购买的方式兼并土地,阶级矛盾激化,爆发了由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起义,他们提出“均贫富”的口号。农民的这种均分财产的迫切要求,在理学家看来,是可怕的“人欲”,为了不让这种“人欲”横流,他们便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理学产生的另一个原因,与地主阶级内部要求改革的斗争相关。王安石认为只有实行变法,打击大地主兼并势力,才能改变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变法遭到了理学家们的反对。理学家们把一切违反封建统治秩序的思想和行为都说成是“人欲”,是违背“天理”因而是罪恶的。因而,在《爱莲说》中,出现了人被“物化”的现象:“隐逸者”被物化为“菊花”;“富贵者”被物化为“牡丹”;“君子”被物化为“莲”。表明周敦颐希望消灭“人欲”,希望人像植物一样“无欲故静”。尤其他把心中的“君子”描绘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一完美形象。在他的眼中,“君子”就是身处污浊环境而不同流合污、庄重、质朴、不哗众取宠、特立独行、正直不苟、豁达大度、自尊自强等等“理”的化身和集合体。这一不食人间烟火“灭人欲”的人恐怕在世间难以找到,连他自己也慨叹“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所以作者运用“说”这一文体,时而记叙,时而议论,时而抒情,在做声嘶力竭的最后呐喊。

更令人深思的是他对爱牡丹行为的鄙视,他把爱牡丹当做趋炎附势、巴结富贵的象征,实际上,爱牡丹是人的一种兴趣爱好,反映了人对美的合理追求,这又有什么值得鄙弃的呢?而且,爱牡丹的人并不都是俗气,刘禹锡就是一个热烈的牡丹讴歌者,他曾旗帜鲜明地写道: 庭前芍药妖无格, 池上芙蓉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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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时节动京城。

另外,白居易、皮日休、欧阳修等等大诗人都是牡丹迷,而且都写了很多诗歌赞美牡丹,难道他们都是趋炎附势、巴结富贵的俗人吗?恐怕未必。但周敦颐却对这种“人欲”惴惴不安,必除之而后快。

相反,我们看刘禹锡的《陋室铭》,处处洋溢着“人”的气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更令人惊奇的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两句,出现了“人化”现象,赋予苔藓、草色以人的灵性,“苔藓”也想从台阶爬到陋室,听听主人在说些什么,“草色”也想从窗户窥视主人在干些什么。整篇文章生机盎然,充满活力。

综观两文,刘禹锡托“陋室”高举人性的大旗,表明他乐观镇定、高雅脱俗、安贫乐道、矢志不渝的昂扬进取精神;而周敦颐托“莲花”寄予了他“存天理,灭人欲”的幻想,图谋用“理”压抑人性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但现实让他无可奈何。 同为托物言志,而“志”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