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8:37: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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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效果

评估工作方案

一、 评估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

截止2012年底国家安排投资已达到灌区骨干工程规划投资的39处灌区。详见附件1。

2、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型灌区续改建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程度、规划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程度及匹配情况、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效益发挥程度,以及灌区规划目标实现程度等;二是灌区稽查、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三是灌区规划建设任务调整情况及原因分析,灌区工程设施现状。

二、 评估方式

根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特点与实际情况,采取灌区自评估与专家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1、灌区自评估

灌区管理单位按照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评估工作,根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自评估报告编制提纲》(附件2)完成自评估报告;各有关省(自治区)负责本省范围内灌区自评估报告相关数据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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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工作。

2、现场调研

在各灌区自评估报告的基础上,选择7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灌区作为现场调研灌区,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评价。通过查看灌区工程完成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与灌区技术管理人员及用水户座谈,编制完成典型灌区调研报告。

三、预期成果

1、灌区自评估报告(由各灌区管理单位完成) 2、典型灌区现场调研报告(由专家调研组完成) 3、39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总结报告(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完成)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灌区自评估报告,并由省级水利主管部门上报我部农水司。

2、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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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列入评估范围的大型灌区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省(区)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自治区 四川省 贵州省 陕西省 宁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新疆建设兵团 合 计 灌区数量 2 1 1 6 4 1 2 5 2 3 1 1 1 3 1 1 3 1 39 ★灌区名称 大禹渡灌区、禹门口灌区 东港灌区 松沐灌区 音河灌区、江川灌区、蛤蟆通灌区、香磨山灌区、西泉眼灌区、卫星灌区 周桥灌区、柴塘灌区、石梁河灌区、城黄灌区 东圳灌区 锦北灌区、南车灌区 陈垓引黄灌区、白龙湾引黄灌区、韩墩引黄灌★★区、胜利渠灌区、王屋灌区 柳园口引黄灌区、石头庄灌区 石门灌区、金檀灌区、石台寺灌区 青山水轮泵站灌区 龟石灌区 通济堰灌区 安西灌区、黎榕灌区、铜东灌区 桃曲坡灌区 固海扬水灌区 迪那河灌区、额敏河北部灌区、哈巴河灌区 农六师芳草湖灌区 ★★★★注:打“★”为现场调研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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