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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8:10: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

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27 【实施日期】2015.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本单位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附件1)的格式,公开发布本单位上一月份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具体填写内容可参照《行政处罚信息 1 / 2

公开表(例表)》(附件2)。

三、各县(市)区局、稽查支队要于本月月底前按《行政处罚信息发布网址汇总表》(附件3)要求,通过市局内网报送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发布网址和联系人。 联 系 人:王晓阳 联系电话:66603650

附件:1.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略)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报表(例表)(略) 3.行政处罚信息发布网址汇总表(略)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食药监稽〔2014〕166号)和省打假办《关于做好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打假办〔2014〕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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