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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0:53: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对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学校组织抽检评审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学校组织抽检评审工作,相关规定如下。

一、抽检范围

1、 在每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随机抽取部分硕士学位论文(总数不超过全体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5%)。

2、 在每年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由校学位会主席抽取确定。 二、提交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图书馆提供)(一式一份)。 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 3、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下载填写好专业(专业领域)名称和学位论文题目并装订成册)(请

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下载 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4、提交“隐去研究生与导师姓名”的图书馆装订的印刷版学位论文2本。

三、送审时间安排

1、 12月6日为第一次送审截止日; 2、 12月20日为第二次送审截止日;

四、评审办法

抽检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送校外2名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参加抽检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需“相似性检测”合格,且经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审阅同意送审后,方能送交研究生院。

五、对评审结果的处理办法

1、 若2名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并同意答辩,可组织论文答辩;对于评阅未通过需修改后重新评阅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学位论文并再次进行评阅直至通过,若连续三次仍未通过评阅者,

停止其学位论文工作,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修改后重新评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要求仍请原评阅人评阅。修改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2、其他要求按《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津工大[2015]140号)文件精神组织送审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可参照执行。

附件:(请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

材料下载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

1、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图书馆提供)

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

3、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2: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

姓名 学号 入学时间 学生所属 申请学位 专业(或领域) 学院 层次 学位论文 第 次送审 题目 提交申请时 预计答辩日期 移动电话 间 指导教师意见及其它有关建议: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属学院审批意见: 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送审过程和评阅结果汇总(由研究生院填写): 送出时间: 收回时间: 评阅人(一)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评阅人(二)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评阅人(三)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汇总人签字: 研究生院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