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基础知识教学内容助航标志授课学时4日期教学目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8 20:31: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航海学》课程教案◎

第一章 航海学基础知识 教学内容 助航标志 授课学时 4 日期 教学目标 应知 应会 1、 了解助航标志的种类 1、能说出助航标志的种类 2、 掌握各类航标的特点和含义 2、能够阐述各类航标的特点和含义 3、 掌握各类航标的标准图式 3、能正确识别海图上航标的图式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各类航标的特点和含义 各类航标的标准图式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图片演示 海图辅助 教学过程设计 1-8助航标志 航标(Aids to navigation) 人工设置的助航标志,设置在沿岸及狭窄水域或重要航段或危险水域附近,引导船舶安 全航行的重要设施。 一、航标的作用(动画演示) 指示航道、供船舶定位、标示危险区、其它特殊用途 二、航标的种类(图片演示) 1.按设置地分 有沿海航标、河道航标、船闸航标 2.按设置形态分: 固定航标:灯塔(Light house)、灯桩(Light beacon)、立标(beacon)等。 浮动航标: 灯船(Light vessel)、浮标(Buoy)等。 3.按用途分: 导航航标(导灯(Leading Lights)、区界灯(Lights inline))、定位航标(定向标(Direction Lights))、避险航标、专用标志等。 4.按技术装置分:发光航标、不发光航标、音响航标、无线电航标; ? 发光航标(灯标):灯塔、灯船、灯浮、灯桩等 ? 不发光航标:立标、浮标 ? 音响航标:雾钟(Bell)、雾锣(Gong)、雾哨(Whistle)、雾角(Horn)或低音雾角(Diaphone)、雾笛(Siren)、爆音雾号(Explosive)、雾炮(Gun)等。 ? 无线电航标:无线电信标(Radio beacon)、雷达反射器(Radar Reflector)、雷达航标(Radar Beacons)及无线电双曲线定位系统的信号发射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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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航海学基础知识 教学过程设计 1-8助航标志 三、水上航标制度(图片演示) (一)国际浮标A、B系统 国际浮标系统分“A区域”和“B区域” 1)实行“A区域”的国家:欧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一些国家等 2)实行“B区域”的国家:美洲和亚洲的日本、韩国、菲律宾等 3)不包括:灯塔、光弧灯标、导灯和导标、灯船及大型助航浮标 4)浮标形状:罐形、锥形、球形、柱形和杆形 5)标志的类型(五种):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专用标志 (二)航标的特点和含义 1.侧面标志(Lateral marks) 侧面标志结合“浮标习惯走向”使用,通常用于界限明确的航道。这些标志指明应遵循航路的左侧或右侧界限。 “A区域”和“B区域”的区别就在于其侧面标志的颜色(标身、顶标和光色)不同:“A区域”是“左红右绿”;“B区域”是“左绿右红”。 1)浮标的走向(direction of buoyage):(1)船舶从海上驶向港口、河道、港湾或其他水道时所采取的走向;(2)在外海、海峡或岛屿之间的水道,由浮标管理当局确定其方向,原则上应是围绕大片陆地的顺时针方向;(3)根据需要在海图上可用适当的符号表示(英版海图洋红色箭失) 2)A区域侧面标志 (1)侧面标志特征 ? 左侧标:在航道的左侧,标示航道的左侧界限;标身:形状为红色罐形(柱形)或杆形,顶标:为单个红色圆罐;灯质:除混联闪红光2次加1次[F1(2+1)]外的任何节奏 ? 右侧标志:设在航道的右侧,标示航道的右侧界限;标身:形状为绿色锥形(柱形)或杆形;顶标;为单个绿色圆锥;灯质:为除混联闪绿光2次加1次[Fl(2+1)]外的任何节奏 (2)推荐航道侧面标志 ? 推荐航道左侧标志:设在航道的分叉处,标示推荐航道的左侧界限;标身形状:与左侧标志相同,颜色为红色中间绿色横纹;顶标:为单个红色圆;灯质:为混联闪红光2次加1次[F1(2+1)] 。 ? 推荐航道右侧标志:设在航道的分叉处,标示推荐航道的右侧界限;标身形状:与右侧标志相同,颜色为绿色中间红色横纹;顶标:为单个绿色圆锥;灯质:为混联闪绿光2次加1次[Fl(2+1)] ◎《航海学》课程教案◎

第一章 航海学基础知识 教学过程设计 1-8助航标志 2.方位标志(cardinal marks) 设置:在以标志点(通常为危险物或危险区)为基准的4个隅点方位所组成的4个象限中, 命名:方位标志以基点方位命名。 ? 北方位标志:设在标志点的北方,标示该标的北侧是可航水域,船舶应在该标的北方通过。特征--标身形状:为柱形或杆形,颜色为上黑下黄;顶标:为两个黑色圆锥尖朝上;灯质:为甚快闪[VQ]或快闪[Q]。 ? 东方位标志:设在标志点的东方,标示该标的东侧是可航水域,船舶应在该标的东方通过。特征--标身形状:为柱形或杆形,颜色为黑色中间黄色横纹;顶标:为两个黑色圆锥底相对;灯质:为联甚快闪3次周期5s[VQ(3)5s]或联快闪3次周期10s[Q(3)10s]。 ? 南方位标志:设在标志点的南方,标示该标的南侧是可航水域,船舶应在该标的南方通过。特征--标身形状:为柱形或杆形,颜色为上黄下黑,顶标:为两个黑色圆锥尖朝下;灯质:为联甚快闪6次后加长闪1次周期10s[VQ(6)+LF1 10s]或联快闪6次后加长闪1次周期15s[Q(6)+LFL15s] ? 西方位标志:设在标志点的西方,标示该标的西侧是可航水域,船舶应在该标的西方通过。特征:标身形状:柱形或杆形;颜色:为黄色中间黑色横纹;顶标:为两个黑色圆锥尖相对;灯质:为联甚快闪9次周期10s[VQ(9)10sJ或快闪9次周期15s[Q(9)15s]。 光色均为白色。 3.孤立危险物标志(isolated danger marks) 设在或系泊在孤立的危险物之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标示其周围为可航水域,船舶应参照有关航海资料避开该标航行。特征--标身形状:柱形或杆形;颜色:为黑色中间一条或多条红色横纹;顶标:垂直两个黑球;灯质:为联闪白光2次周期5 s[F1(2)5s]。 4.安全水域标志(safe water marks) 设在航道中央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其周围为可航水域,船舶可在其任一侧航行。 特征--标身形状:球形;颜色:红白相间竖纹;顶标:单个红球;灯质:等明暗[Iso]或长闪1次周期10s[LFL 10s]或莫尔斯信号“A”[Mo(A)],光色为白色。 5.专用标志(special marks) 用于指示某一特定水域或特征,并不是为引航而设置的。特征--标身形状:不限(只要不与侧面标志和安全水域标志所使用的形状相抵触即可);颜色:黄色;顶标:单个黄色X形;灯质:不同用途采用不同的灯光(黄光)节奏(除方位标志、孤立危险物标志和安全水域标志使用的白光外)。 6. 新危险物标志:新发现的没有在海图上和航路指南中表明,没有利用航海通告充分发布的障碍物。表示方法:一个或几个本制度规定的方位标志或侧面标志,如特别严重至少一个尽快设置重复标志;灯质:甚快闪或快闪;雷达应答器:莫尔斯D、1海里长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