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0:58: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2、加强矿灯管理,发放的矿灯必须合乎要求,严禁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凡有损坏或失爆的矿灯,不得入井使用。
13、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螺丝和弹簧垫、密封圈和挡板,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继电器)。
(六)综合防尘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和回采过程中应进行煤体注水。掘进工作面推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后滴水等综合防尘措施,在装运过程中也要洒水灭尘,采掘机械运转时必须进入喷雾洒水。
2、井下主要大巷、峒室、皮带机道要定期进行清洗的粉刷,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巷道,所设的防尘管道中每5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冲洗巷道和防尘和,并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3、井下溜煤眼不放空,井下煤仓、溜煤眼,各类运输机和各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灭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4、严格控制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溜煤眼除不能放空煤外,闸板必须关严,皮带巷风速要严格控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其它巷道风速也必须执行第101条的规定。
5、矿车保证完好,防止漏煤,各掘进工作面应经常清扫煤尘,并每周进行一次巷道洒水灭尘工作。
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放炮洒水作业,掘进工作面还应逐步实施放炮喷雾方式灭尘。
7、井下作业人员佩带齐个体防护用品。 (七)、对风管、水管、通讯的要求
1、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按要求敷设三条管线:风管、水管、通讯,并由生产、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投入使用后要保证风压、水压达到规定要求,通讯设施齐全,通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失效、损坏的通讯设施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更换。
3、采掘工作面在投产前按要求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设施立即进行更换。
4、风管、水管的联接要牢固,不得出现漏风、漏水现象,并吊挂整齐。 四、处理事故的指导原则:
(一)矿井一旦发生事故,灾区人员要采用最快最有效的传报手段和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并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简述事故发生地点、原因、性质、情况危急程度等,矿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各项规定和处理程序进行紧急调度,及时下达矿长命令,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
(二)当发生火灾瓦斯事故时,所有井下人都必须在本班班长的组织与带领下,带好自救器,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当井下发生着火事故、水灾、大面积顶板冒落等事故时,人员都必须在本班班组长带领下,撤离危险区域,或利用现场的工具,器材进行抢救或避免事故扩大。不能控制事故时,各队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应带领灾区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全部按避灾路线升井,同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通知可能受灾地区的所有人员撤离。
五、各种事故处理措施: (一)火灾:
A、自然火灾:井下发生自然火灾时,发现人应迅速通知所在位置生产队组,由各生产队组班组长组织撤出受灾区域的人员,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现场瓦斯检查员,说明受灾地点、性质、范围、气体情况,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佩带自救器,在现场领导和瓦检员的组织下尽快撤到进风大巷,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同时探明火灾范围和发生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矿井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应要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做出抢救方案,若自燃范围小,应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并组织人员立即佩带自救器直接灭火,若范围不明,不能直接灭火时,要采取措施,切断进风,回风风流并请求救护队支援,自然发火事故一般不得改变风流方向。
B、外因火灾
1、矿调度室在接到着火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查明灾区位置、工作人员状况,
了解着火点的范围和发火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
2、下令切断着火区域电源。根据已探明的着火地点和范围,由救灾指挥部确定井下通风方法。
3、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都必须: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③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至瓦斯积聚的地点。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⑤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若电缆着火,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专用灭火器、沙土扑灭。对其它着火一般采用灭火器、沙土覆盖,控制火源或用水冲灌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⑥在必要时,应将排水、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二)气体灾害
1、接到事故报告后,矿调度员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列名单通知有关领导,启动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难人员。
2、井下发生气体灾害时,人员要保持镇静,在班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迅速佩带自救器撤至进风流中,迎着风流升井,万一升不了井的人员应带自救器在避难峒室或其它安全地点等候救援,救护队下井后应将所有遇难人员撤出井下,并清点人数,积极抢救,直至全部救出为止,并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起爆。
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应迅速修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巷道。
(三)水灾:
1、井下一旦发生水灾事故,首先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并迅速通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尽快撤至安全地点而后立即清点人数,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灾情报矿调度室,说明出水地点及出水量大小等事故情况。
2、透水后若水势不大,班长和老工人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设法堵住
出水,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受灾区域人员做好撤退准备。
3、井下突水若有遇难人员时,救护队及其它抢救人员在进行抢救时,应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抢救人员发生意外事故。
(四)顶板冒落事故:
发生顶板事故时,应由矿长组织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抢救,抢救时应注意:
1、首先探明冒顶区域范围及被埋压、堵塞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应利用水管、压风管、局扇对埋压堵塞人员供新鲜空气。
3、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向遇难人员的专用通道。
4、遇有在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五)矿工的自救互救:
1、灾区人员撤退时,要发扬舍己为人的精神,身体强壮的要照顾体弱的,有经验的要帮助无经验的,并要采取一切办法将受伤人员带出灾区,防止烟雾和有毒气体的侵害。
2、要尽快选择一条便捷的路线转入新鲜风流区,位于上风侧的人员应逆新鲜风流撤出灾区。撤退时应有组织地进行,由熟悉巷道的班组长或工人带路,身体强壮的断后,过烟雾和有害气体弥漫的巷道时,必须使用自救器,或者用湿毛巾捂口鼻,弯腰快步通过灾区。
3、由于事故突然发生或其它原因来不及撤出灾区时,应立即采取暂避及防止其伤害的措施;发生爆炸时,要迅速俯身于巷道的下角或水沟中,以避免冲击波的冲击和火焰的灼伤;瓦斯突出时,要贴身站在巷道的支柱之间,避免冲倒被浮煤埋住。
4、如果灾区范围太大或避灾路线受阻无法撤出时,应及时进入避难峒室(信号站、车房、配电室等)。
5、在抢救过程中,若发现人员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等,要及时抬至新鲜风流中急救。
6、教育职工识别各种灾害,懂得灾害预防知识,正确对待灾害的发生,时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