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教版(部编)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精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3:11: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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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公民权利保障书

P2 1.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P3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确定国家性质: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P4 4.宪法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制度保证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P4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P5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它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

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P6 7.在我国,人权主体很广泛: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8.我国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P7 9.现代法治国家立法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P7-8 10.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治国安邦总章程

P11 1.我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P12 4.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

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

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P13. 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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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 6.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P16 7.为什么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只有依法规范权利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坚持依宪治国

P18-19 1.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熟悉) P19 2.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P20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P20 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具体要求 怎么做?)(重点)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P22 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加强宪法监督

P24 1.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重点)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 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重点)

为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3.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P25 4.如何全面依法治国?(重点)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P25 20.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1) 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P27-28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

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P3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与第一课P2 重复 重点)

第三课 公民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P33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

由有什么意义?(重点) (1)由宪法规定。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P34 (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重点) 3.我国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出哪些规定? 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P34 4.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重点)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P34-35 5.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宪法是对人身自由权作出怎样的规定?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

有尊严地生活。((1)-(3)重点) (4)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

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P36(5)(重点)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P36(6)对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