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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槽原始地质编录作业指导书

SCWTD-QHS·C025-2007

1 目的

为了规范我队在固体矿产勘查中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工作,根据《探矿工程原始地质编录细则》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探槽原始地质编录的对象是经地质、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三方现场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已达到地质目的的探槽(含样沟、剥土、采场以及其它的天然露头)。

2 引用标准

GB/T0078—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中国地质调查局: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3 准备工作 3.1 组成编录组

探槽编录组一般由2~3人组成。包括:组长、作图员,测手(可兼任)。 3.1.1 组长

一般由熟悉探槽编录工作的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全面负责编录工作,主要承担地质观察、分层、布样和文字纪录工作。组长应掌握有关规范、设计及工作细则,熟悉探槽周围地质情况。

3.1.2 作图员

作图员一般由熟悉探槽编录绘图工作的技术人员担任。协助组长工作,主要负责素描图的编制,同时兼任组内合适的其他工作。

3.1.3 测手

测手一般由技术人员或熟练的地质工担任。主要负责编号、打桩,基线布置、测量各类数据、采集标本及各种拣块样。

4 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前编录壁及方向的确定 探槽方向总体可以归为两类

即近东西走向(以下简称东西向)和近南北走向(以下简称南北向)。东西向探槽的西端在225°—315°方向范围内,东端在45°—135°方向范围内(图1a);南北向探槽的北端在315°—45°方向范围内,南端在135°—225°范围内(图1b)。两个方向道选壁及作图方向按下述原则确定。

图1 探槽方向判定

4.1东西向探槽编录壁及绘图方向的确定

北壁明显高于南壁(这时,在北壁揭露出的基岩较南壁完整)或南北壁高低相近时:编录壁首选北壁,编录人面向北壁素描作图。探槽的西端(南西端一北西端)放图的左侧,东端〔北东端一南东端)放图的右侧,探槽起点在西时,自西往东编录,则自左往右作图(如图2a);探槽起点在东时,自东往西编录,则自右往左作图(如图2b)。

图2 东西向编北壁的绘制方向示意图

编录壁〔北壁)绘于槽底平面图的上方,如遇某段北壁基岩揭露不好,而刚好其对应的南壁段基岩揭露较好的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将该段改为编录南壁段(这时,北壁不作图)将南壁的素描图向下一倒转绘于槽底平面图的下方。

南壁明显高于北壁(这时,在南壁揭露出的基岩较北壁完整),编录壁首选南壁,编录人面向南素描作图,探槽的东端放图的左侧,西端放图的右侧。

当探槽起点在东端时,自东往西编录,则自左往右作图(如图3a);探槽起点在西时,自西往东编录,则自右往左作图(如图3b)。

图3 东西向编南壁的绘制方向示意图

4.2.南北向探槽编录壁及绘图方向的确定

东壁明显高于西壁(这时在东壁揭露出的基岩较南壁完整)或东西壁高低相近时,编录壁首选东壁,编录人面向东素描作图。探槽的北端放图的左侧,南端放图的右侧。探槽起点在北时,自北往南编录,则自左往右作图(如图4a);探槽起点在南时,自南往北编录,则自右往左作图(如图4b)。

编录壁(东壁)位于槽底平面图的上方,如遇壁上基岩揭露不好的特殊情况时,处理原则同3.1。

图4 南北向编东壁的绘制方向示意图

当西壁明显高于东壁(这时,在西壁上揭露出的基岩较西壁完整),编录壁首选西壁,编录人面向西素描作图。探槽的南端放图的左侧,西端放图的右侧。当探槽的起点在南端时,自南往北编录则自左往右作图(如图5a);探槽起点在北时,自北往南编录,则自右往左作图(如图5b)。

图5 南北向编西壁的绘制方向示意图

5 原始地质编录 5.1 观察、分层、布样

组长带领编录人员共同观察拟编录探槽中的地质现象(必要时还应观察探槽附近有关地质现象),确定编录壁及基岩面、分层并布样。

5.1.1 确定编录槽壁

探槽素描一般只作一壁一底展开图。当两壁上基岩露头的地质现象可对应吻合时,东西向或大致东西向的探槽选北壁,南北向或大致南北向探槽选东壁。若首选壁的基岩露头不理想时,可选择对应的另一壁。一般情况下以首选壁为主、对应壁为辅。

5.1.2 确定基岩面

槽壁上的风化基岩高度应不小于30cm,通过观察正确判断残坡积物与风化基岩的界线。

5.1.3 分层

应首先确定分层单元,分层单元视矿体复杂程度而定,一般同矿区填图单元一致,复杂矿体的分层单元应小于矿区填图单元。分层厚度及夹石剔除厚度,按工业指标或设计要求进行,不同矿(化)体层,不同矿石类型和工业品级、不同岩石类型和较大构造应分开。

5.1.4 布样

应根据探槽对矿体的剥露情况布置样品,在保证样品代表性及槽样规格的前提下,可在槽底布样,也可在槽壁上布样。化学分析样应按规格连续布置,必须穿越矿层及矿化层,并且在矿层顶、底板有控制样。样槽应尽量垂直于矿层走向布置,样品对矿层控制既不间断也不重复,同一个样品不可垮跨层布设。

5.2 设置基线

5.2.1 基线位置选择

基线位置宜选择在基岩与浮土的分界线附近,但工程起、止两个端点应布在地表。当探槽过长或有拐弯时,应分段设置基点及基线,见图6。

图6 基线布设图

5.2.2 操作方法

在基点处打上编好号的基线桩,然后用皮尺拉紧,固定在两个基线桩上部就成为基线,第一条基线起点为零。

5.2.3 测量方位角及坡度角

组长及测手分别作为前、后测手,用罗盘测定皮尺的方位角和坡度角,二者的读数误差在3°之内时,取平均值作为基线的方位角和坡角。

5.2.4 基点基线记录

将测量的基点基线数据记录于槽、井、坑探工程基点基线记录表中,表式及要求见附录B中表B.4。

5.2.5 文字记录

槽探编录的文字记录,按附录B中表B.5“槽井坑探工程原始地质记录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如果采用摄像、照片等形式记录地质现象,应按附录B中表B.2的要求,另外填写音像记录表。

a)槽底不同的岩性层、含矿层(体)、蚀变带、断层及破碎带等界线,以槽底界线铅直投影到基线交点的读数为准,槽壁地质现象以及样品、标本、产状等位置,则按产状水平投影在基线上读数为准。

b)记录时,应针对该段反映的主要地质体或地质现象,有侧重的进行。例如描述矿层(体),要抓住矿石特征,重点描述矿石成因的特征和现象。描述断层,应记录断层特征(含断层面、破碎带、两盘相对移动方向等),达到反映断层性质和破坏程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