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试院印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5:36: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含样品)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复。 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工作日内。 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邹艳萍 联系电话: -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段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的询问和质疑 注: 、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3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围。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评审情况公告 成交通知书领取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 地址:人民中路三段号一楼受理处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信用记录查询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年印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号)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年印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号)注: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招标项目名称中的项目编号均为本项目的有效招标编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下载。(网址:http://www.scggzy.gov.cn/)

报名方式: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联系电话:-,(信息处)

网上支付金额为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成功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九、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 有关定义

.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磋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方式

.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全体向单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进行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

.报名供应商 不少于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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