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17:29: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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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准确核算公司计件员工计件工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计件员工; 3.0计件的核算

3.1铸造车间计件工资核算

3.1.1铸造车间根据PMC部、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单安排烤砂芯和造型,依砂芯每次转给造型的数量开具流程卡,并于每天下班前交给统计员,统计员根据流程卡内容开具打砂芯、刮砂芯的记件工资,依据转出下工序的实际数量,开具开炉、造型、敲水口、打毛边等相关记件人员的工资。

3.1.2试模产生的半成品的计件工资,按半成品数量的50%计算开炉、造型、敲水口等工序的工资。

3.1.3返工需要补焊的产品,每只扣除开炉、造型、敲水口、1/3加工费补偿电焊费用。 3.1.4在精工试水时发现因铸造不良产生大漏,可补焊返工的费用同3.1.3。

如未能返工而要报废的产品,铸造车间开炉、造型、敲水口等工序工资不计,同时按产品数量品种扣除铸造的开炉、造型、敲水口加工费用。

3.1.5装配车间发现铸造、精工、抛光不良而报废的主体,不良率超过品管部允许值范围的,按3元/只计算人均扣产生报废车间主管、品管、员工当月工资;装配车间自身产生不良而报废的主体,不良率超过品管部允许值范围的,按4元/只计算人均扣装配车间主管、品管、员工当月工资;精工车间发现铸造不良(主体)及因各车间原因产生的配件不良报废,按2元/只扣款(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按上述方法人均计算扣除),上述所指不良率允许范围主体为2%内,配件不良率允许范围为3%内。

3.1.6每月给予铸造车间试模工试模费200元,因试模发生的加班计时小时不能重复计发计时工资。

3.1.7铸造车间砂芯生产数量应按订单数量生产,砂芯生产数超出订单计划数量的5%部分不计算工资。

3.2精工车间计件工资核算

3.2.1精工车间根据PMC生产计划单安排生产,并使用流程卡统计产品投入数、良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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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废。只有本流程卡结单(投入数=良品+工废+料废,投入数是统计员发给第一道工序投入数量,良品数量依检验后转下一工序的物料,报废申请单数量依报废单填写),统计员将流程卡结单后交主管审核,才可以依本流程卡计算。

3.2.2精工产品每月半成品产量校废数量≤500PCS允许4PCS,500PCS<批次≤1000PCS允许校废6PCS,以此类批每增加500PCS可多增加2PCS校废。超出此标准数量按2元/只扣本产品本工序的工资,同时该产品其它工序加工费用不计。

3.2.3精工车间的工废每1PCS,扣本产品本工序50PCS良品,同时本车间的其它工序加工费用不计。

3.4抛光车间计件工资核算

3.4.1抛光车间根据PMC部的生产排期安排生产,并使用流程卡统计产品投入数、良品、工废、料废,只有本流程卡结单(投入数=良品+工废+料废,投入数是统计员发给第一道工序投入数量,良品数量依检验后入库数量,报废申请单数量依报废单填写)。统计员将流程卡结单后交主管审核,才可以依本流程卡计算。

3.4.2当计件员工抛废1PCS产品(龙头),本产品不计加工费同时赔偿5元, 配件抛废1PCS扣除本产品本工序10PCS的加工费。 4.0数据核对

4.1各车间完工转入其它车间、部门的完工半成品数量,由各转出车间开具调拨单,经半成品接受车间确认数量后,转出、接受车间(部门)分别将转出数量填列在各车间产量月报表“出库”栏与“入库”栏。各车间计算计件工资的半成品数量应=开具调拨单转出下工序车间的半成品数量。

4.2各车间月报表中“出库”栏的数量,应与各车间流程卡上相应产品型号最后一道工序的完工产品数量(不含废品数量)本月累计数相符。

4.3各车间当天计入员工工资结算单中的半成品数量,应与各车间各产品流程卡上经操作者、品管员、车间主管确认的完工半成品数量相符。

4.4各车间当天计入员工工资结算单中除工废外的废品数量,应与各车间各产品流程卡上经操作者、品管员、车间主管确认的除工废外的废品数量相符。在工资结算单“备注”栏注明报废原因。

4.5各车间产品流程卡上完工产品数量、废品数量必须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经各工序生产操作员亲自签名确认,流程卡上数量确认签名不得代签,如有代签视为无效,不计此产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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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计时员工操作的工序,一定要注明清楚“计时操作”,由车间主管代签名。

4.6各车间半成品检验单“财务”联随同“车间”联一起交由各车间统计员,由各车间统计员连同产品“流程卡”、“计件单据”一起送交财务部(每日1次)。 5.0计件工资单价的确定

5.1各车间新产品的工资单价须在新产品试制完成后一天内,由车间制定,技术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联络单应一式二份,车间、财务各存一份,做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5.2各车间老产品单价按原批准确认的单价执行。如有单价调整须按5.1方式报批。 5.3财务部按相关领导批准后的计件单价表,对各车间统计员核算的产品计件单价进行审核。如批准生效后的计件单价有误,须对计件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按照5.1方法报批,计件单价有误,须在月末30日之前将更正后的并经相关领导审批的单价交到财务部,如超过此规定时间将更正的计件单价表交给财务部,因单价有误,须补发的计件工资差额,将在下月工资中补发。

6.0工资总额的计算

6.1各车间统计员每月5日前将所属车间所有计件产量,按个人进行产量汇总,根据各产品批准的单价,完成编报所属车间所有计件员工的计件工资表,于每月5日前送交财务部审核。(详见附表一)

6.2财务部会计员对各车间计件工资结算单中的数量、单价审核无误后,分车间核算应付每位计件员工每天的计件工资,与车间统计员核算应付每位员工每天的计件核对相符后,于每月20日编制成各车间计件工资表,报财务主管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详见附表二)

6.3各车间其它不属于按计件产量计算的工资,按相关领导批准后的工资总额,在各车间计件工资表中分项单列反映。

6.4各车间计件员工计时工资按5.1的方法以联络单方式报相关领导批准,在各车间计件工资表中分项单列反映。

6.5抛光车间计件员工领用的砂带、精艺红油、线手套、牛仔布轮等消耗物品,应按物品购进单价、领用数量计算金额,从领用物品计件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6.6车间统计员将各车间所有计件人员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应计其它工资汇总编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在每月的5日交到财务部,财务审核后,于每月30日将公司所有计时、计件人员的工资总表呈交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按批准后的工资表,在公司规定的工资发放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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