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指挥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8 22:1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绥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品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绥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管理机制,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各经理部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三条 各经理部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的执行并不免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绥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内容。

第二章 管理依据

第五条 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等。

第六条 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2004)。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2000年发布的第6号令《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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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与绥延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条 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和指挥部有关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等。

第三章 质量方针

第十一条 质量方针

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第四章 质量目标

第十二条 杜绝公路工程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优良工程,争创中国中铁(杯)优质工程;交、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交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五章 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和创优工作。

第十四条 各经理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强化质检机构,配备素质较高的专职质检工程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到位,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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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指挥部质量管理职责 (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全线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和评比。

2.坚持定期对全线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全线的工程质量状况、创优活动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并定期通报。

3.为了快速、有效掌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定量分析质量状况和做好工程质量“事中控制”,经理部工地试验室要按照要求对全线原材料、结构物进行全过程监控。

4.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桥梁桩基、桥梁动(静)载试验、隧道工程的二衬(初期支护)的厚度、密实度,仰拱厚度和防水材料等进行检测。

(二)指挥部质量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审核各经理部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2.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解质量目标与管理要点,细化保证措施,健全岗位责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做到工程管理中各单项、各环节、各部位都有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人员责任。

4.填报《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汇总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等报表,对经理部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进行审核。

5.及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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