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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成府发[2015]3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6 【实施日期】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15〕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五个新作为”重大要求,实现“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我市“五大兴市战略”交通先行的部署,着力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支撑的现代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城市品质和可持续发展承载力,现就推动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轨道优先、加快推进、市区(市)县共担”的原则,根据“一次规划、分步报批、加快实施、综合开发”的路径,统筹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 1 / 4
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加速加密成网,成都天府新区核心成网,两核互联加强,放射骨干
形成,全域基本覆盖,基本形成市域铁路、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多制式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轨道交通体系。
加快建设已获批380公里轨道交通项目,启动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到2020年,实现我市地铁建设15条线路共计650公里的任务(绕城高速内303公里,外347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13条,里程500公里(绕城高速内279公里,外221公里);在建线路2条(包括延伸线在内共计6个项目),里程150公里。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公共交通客运量比重达到40%以上。
按照“系统规划、多网衔接、区域成网”的原则推进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和建设,推进市域铁路公交化改造,作为快速轨道交通线网的补充和延伸。2015年内启动益州大道、IT大道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 二、完善体制机制
(一)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督促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市长及分管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成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轨道建设指挥部),在联席会议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设立轨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轨道办),设在市建委,承担轨道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具体统筹、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计划,提出推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政策建议,督促 2 / 4
落实轨道建设指挥部各项决策和议定事项,承办轨道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成立成都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保障中心(暂定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理顺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委承担轨道办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计划;统筹全市城市轨道交通与市政配套设施的系统性建设;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源配置,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轨道交通沿线土地控制方案;负责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标准、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定额、检测和质量安全技术规定;负责落实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轨道铺设等专业工程施工监管;统筹协调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拆迁、施工占道、道路恢复、管线迁改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向国家和省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项目(含技改项目)的衔接、协调工作及市政配套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并会同国土、财政、地铁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项目的报批方案;牵头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
市规划局牵头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牵头完善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利用综合开发规划,指导、督促相关区(市)县开展属地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利用综合开发规划,并做好规划控制。
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模式、区(市)县资金分担方式,制定完成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平衡方案。
市国土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查、上报,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相关政策支持;指导督促相关区(市)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阶段落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及配套枢纽场站用地;指导相关区(市)县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