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3:43: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的通知

【法规类别】犯罪和刑事责任 【发文字号】公刑[2016]987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3.30 【实施日期】2016.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治理电

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 (2016年3月30日 公刑〔2016〕987号)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制办、台办、银监会、民航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法院、高检院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共同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部际联席会议办公 1 / 3

室研究制定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现印发各成员单位,请结

合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有关情况及时告我办。

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共同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特制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实行13个防范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工作制度,以形成责任明确、快速响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减少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

1.打击治理“伪基站”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工信部牵头,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工商总局、高法院、高检院配合)。工信部指导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进一步提升对“伪基站”的监测定位、逼近查找等技术支撑能力,负责及时发现“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伪基站”设备技术参数的检测工作;三家基础电信企业要将掌握的相关证据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伪基站”案件的侦查打击,捣毁窝点、查缴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工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电子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并对非法销售“伪基站”设备的行为,以及为非法销售“伪基站”设备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高法院、高检院负责指导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利用“伪基站”实施犯罪的案件,研究法律适用规定、意见;网信办负责督促各互联网网站及时发现、监测涉及“伪基站”的广告信息,及时清理处置。(2016年5月1日前完成)

2.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工作制度(联席办牵头,工信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民航局、高法院、高检院配合)。无线 2 / 3

电管理、民航、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发现、监测、定位“黑广播”,并及时通报公

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黑广播”案件的侦查打击,及时捣毁窝点、查缴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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