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4 4:59: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塔吊防碰撞安全防护措施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 2 第二章 塔吊运行管理机构 ............................................................................. 3 第三章 塔吊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7 第四章 高压线防碰撞措施 ............................................................................. 8 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12 第六章 其它安全措施 ................................................................................. 14 第七章 事故的应急 ..................................................................................... 15 附: 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 19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 编制依据

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唯美嘉园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总平面图、施工总平面图。 2.QTZ80(6012)型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JGJ130-2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第二节 工程概况

1、**嘉园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尼乐村18组,该工程由1#~14#共十四栋塔楼组成,唯美嘉园总建筑面积均约为166078.62平方米,分三期施工,一期工程60063.19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分别为86.4m,89.2m,局部最高89.2m,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属高层住宅小区。

2、根据本工程的建筑布置,考虑到现场的施工垂直运输工程量大,本工程拟安装2台塔吊,计划在1#塔吊布置在2号楼的2-6轴交2-A轴往1号楼3米处,2#塔吊布置在14号楼的14-1-6轴交14-1-A轴往新东埠路3米处(1#、2#塔吊QTZ80(6012)型,起重臂长60m,平衡臂长14m),设置两台附着式塔吊,塔吊安装总高度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并依照现场的施工进度来控制塔吊的顶升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1#塔吊与2#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约为3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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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安全防护措施 4、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各塔吊的初次安装高度为:1#塔吊初次安装高度(安装臂底)为45米,2#塔吊初次安装高度(安装臂底)30.0米。塔吊后期的顶升工作将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进度确定来安排塔吊的安装高度。1#塔吊起重臂安装时长臂指向13#楼,2#塔吊起重臂安装时长臂指向14#楼。塔吊定位详平面图。

第二章 塔吊运行管理机构

第一节 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组 员: (安全员)、 (机械管理员) 岗位职责:

组长: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保障塔吊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落实本项目塔吊防碰撞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

副组长:

1.项目副经理为本项目生产经理,负责直接协调施工生产和塔吊安全进行之间的矛盾,合理安排,科学实施,并负责检查本方案中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塔吊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塔吊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对塔吊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监督整改。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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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员:定期组织对塔吊司机、司索、指挥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塔吊的操作、维修保养、交接班、日常检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2.机械管理员:全面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塔吊的安全运行编制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定期组织对塔吊实施安全检查,负责落实塔吊的维修保养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

第二节 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的管理

1.人员素质和能力是保证塔吊安全运行的关键,塔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再培训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组织对司机、指挥和司索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塔机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作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

3.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做到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专人司索,未经机械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1#、2#塔吊使用的对讲机频道必须区分并加以锁定,作业人员无权改变频道。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答机制,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挥塔吊,待司机应答后,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指挥口令必须简洁清晰,在塔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统一指挥口令。指挥人员须时刻环顾相邻塔吊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作业指令,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要向相邻塔机鸣笛示意,并有序进入低速作业。

4.落实塔机交接班制度,落实塔吊班前检查制度,落实后作业记录制度,严禁塔机带病作业。 5.塔吊司机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严禁疲劳作业。夏天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摄氏度,需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驾驶室配备电风扇,以防中暑。

6.机械管理员要定期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内容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7.严格落实“十不吊制度“,即①超负荷不吊;②歪拉斜吊不吊;③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④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⑤重物越人头不吊;⑥光线不明或看不清不吊;⑦埋地物件不吊;⑧吊物上站人不吊;⑨捆绑不牢不吊;⑩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8.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检查,及时报告,并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塔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交底和群塔作业方案安全检查制度(交接检、周检、月检等检查制度)。

第三章 塔吊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本工程塔吊存在交叉服务业区域,为防止两台塔吊在作业过程中 发生碰撞事故,确保塔吊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由于1#塔吊和2#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31米,导致1#塔吊吊臂与2#塔吊平衡臂存在相交达31m,为塔吊运行安全,始终保持1#塔吊的附墙安装高度至少高出2#塔吊4个标准节(即11.2M以上),保证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塔吊发生碰撞。另在各塔吊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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