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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曹植诗歌中的少年意象
作者:孙达时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2年第08期
【摘要】曹植是建安时期杰出的文学家,他的文学成就主要集中于他的诗赋创作。曹植的诗歌善用意象寄托,而文气又十分慷慨,形成了含蓄隽永的诗歌风格。意象可以看做是诗歌中诗人理想和精神的物化,本文就曹植诗歌中“少年”的意象进行分析,发掘诗人在诗歌中寄托的自我诉求和理想人格。
【关键词】曹植;诗歌;意象;少年;理想
建安时期是中国诗歌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乐府诗逐渐转变为文人诗,诗由外在的言事而转入对诗人心灵的展示。曹植作为建安时期杰出的文学家,其创作尤以五言诗为著名,“五言自汉迄魏,得思王始称大成”(李重华《贞一斋诗话》)。古人对曹植的诗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钟嵘的《诗品》更是对曹植极为推崇,称誉“植诗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辞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古今,卓尔不群”。曹植的诗歌擅用意象表达内心丰富的情感,这也是古代文人常用的诗赋创作方法,曹植兼笼前人之美,结合自身的思想阅历,形成了柔情丽质又兼有肝肠气骨的诗歌风格,开拓了诗歌的意境,形成了独特的个人意象群。曹植诗歌中的意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物意象,如“少年”、“美女”、“怨妇”、“仙人”等;另一类是物象,如“飞鸟”、“转蓬”等。诗歌中的意象可以被看做是诗人人格精神的物化,本文试就曹植诗中“少年”的意象进行分析,发掘诗人的自我形象以及寄托于诗歌中的精神理想。 一、乐极衷情来的京洛少年
《名都篇》是曹植早期(公元二一九年以前)的诗歌作品,此时期是曹植一生生活最为优裕的时期。上乘父母的宠爱,下有亲好的游从,虽然曹丕被立为太子,曹植不无失意,但是毕竟骨肉无恙,知交如故。所以曹植这一时期的作品多叙酣宴戏乐之事,《名都篇》就颇具代表性: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问。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臇胎鰕,炮鳖炙熊蹯。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后人大多数认为此诗是诗人早期贵族享乐生活的写照,这类叙酣宴戏乐之事的诗歌确实给人以“公子不及世事,但美邀游”的印象。郭茂倩则认为“名都者,邯郸临淄之类。刺时人骑射之妙,游骋之乐,而无忧国之心也”,郭茂倩虽看到了篇章外的箴规讽谕之意,却仍忽视了乐极背后的哀情。奢侈享乐的贵族生活带给曹植的并不都是欢乐,还有欢乐背后更深刻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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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淇认为《名都篇》写驰骋,写宴饮,“只是牢骚抑郁,借以消遣岁月一片雄心无有泄处。其自效之意,可谓深切著明矣”。曹植此时虽得享华服美酒、知交欢宴,心中却忧思曲终人散、时不再来。“按子建黄初元年即被遣就国,此当系建安中居京师所作。结云清晨来还,则盘游无已可见,却含而不露。信如陈胤倩云‘万端感慨,皆在言外’”。 二、幽并游侠儿的英雄少年
曹植早期的言志诗以《白马篇》为代表,云: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桔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胡虏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白马篇》是乐府诗,此诗题是赞颂英雄侠士的。《白马篇》塑造了一个有精绝的武艺且兼有为国献身的美德的“幽并游侠儿”。诗人从外在美和内在美两个角度诠释了这一武艺精绝、忠心报国的白马英雄形象。这位英雄经征战而“扬声沙漠垂”,长期不懈地刻苦勤练,他的武艺已极为精深,“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更难得的是,为了解除国家的灾难,他能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曹植不是直接说自己“甘心赴国忧”,而是把他的激情壮志,凝聚在更完美的白马游侠身上,尽情歌颂他,倾其才力来塑造这个有血有肉的高大形象,从而寄托自己沙场杀敌渴望为国立功的壮志雄心。有学者认为《白马篇》中游侠儿的形象是曹植的“自我写照”,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并不贴切。如果说此少年的形象是曹植理想人格的化身就更为精确一些。它包含了曹植对建功立业的追求,这与曹植生活于汉末动乱时期“生乎乱,长乎军”的经历有关,更是体现出他对从小接受的儒家文化对人生价值给予积极肯定的人生“三不朽”之“立功”的不懈追求。《名都篇》和《白马篇》这两首诗“恰恰表现了曹植人格的两级,《名都篇》中豪华放诞的‘京洛少年’,是子建的‘本我’,《白马篇》中捐躯为国,视死如归的‘幽并游侠儿’,是子建的‘超我’。此两级的融汇、交壤变生成了早期子建之‘自我’”。
三、利剑不在掌的无奈少年
魏文帝自被立太子时就对曹植深有忌讳,因为魏武帝尚在,隐而未发。所以一当即位,便想法设法要杀掉曹植,诛杀曹植的党羽,使其失去左膀右臂。基于环境的突变,曹植的诗歌内容和情调也大异于前,写法上往往索物寄情,引类譬喻,所以常有言外之意。“友失之痛”是曹植中后期(公元二二零年至二三二年)诗歌中常反映的情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云:“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虞并其男口”,眼看昔日挚友被诛,还是为自己所累,曹植只能通过诗歌来排遣心中的痛苦。《野田黄雀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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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不见篱问雀,见鹞自投罗。罗家得雀喜,少年见雀悲。拔剑捎罗网,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
《文心雕龙·隐秀》篇云:“陈思之《黄雀》,公斡之《青松》,格高才劲,而并长于讽谕”。《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裴注引《魏略》:“时仪亦恨不得尚公主,而与临淄侯亲善,数称其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仪又共赞之。及太子立,欲治仪罪,转仪为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乃对中领军夏侯尚叩头求哀,尚为之涕泣,而不能救。乃因职事讨狱杀之”。曹植此篇因丁仪被囚而无力营救而作,以“黄雀”比喻友人,而“少年”则是诗人理想中的自己。他希望自己能够“拔剑捎罗网”,从而使友人“黄雀得飞飞”,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二句道出了诗人复杂的情感,哀、怨、愧、叹,“有不可胜言之悲”。张玉毂《论古诗四十首之十七》评《野田黄雀行》云:“此叹权势不属,有负知交望救之诗。首四句以树高多风,海大扬波,比起有权势之易于为力,即折到既无权势。空说结交之羞,点醒作意。而无权势,只借‘剑不在掌’作隐语;含而不露,‘不见’六句,反顶‘利剑’句,将少年救雀,指出锄强扶弱作用。文势展拓。末二句以雀知感谢,为人必知恩写影。而己之不能如此,更不缴明,最为超脱。”徐祯卿《谈艺录》云:“思王《野田黄雀行》譬如锥出囊中,大索露矣。”一云“含而不露”,一云“大索露”,看似矛盾,实则不然,“含而不露”讲的是诗中的隐喻色彩,“大索露”说的则是曹植的情哀而怨,不得不露。
曹植诗歌的意象虽有内敛的隐喻,但情感气势上充满外露的张力,只要读者看到意象在现实中所指的对象,则立时就能感受诗人汹涌澎湃的精神世界。曹植诗歌的“慷慨多气”不仅是内质遒劲和外在绮丽的结合,更是在意象与情感上发挥了含蓄与外露相交织的艺术效果。他用诗歌展现了自身真挚的情感,慰藉了后世身处逆境、报复难展的文人骚客,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和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