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16:20: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汇编

晋中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目 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 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 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8 四、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5 五、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8 六、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9 七、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2 八、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25 九、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27 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30 十一、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31 十二、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32 十三、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34 十四、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35 十五、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37 十六、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38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9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0 十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3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6 二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