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0:52: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2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210213341114727H 鉴定期: 2018 年度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地 址 经济性质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上年收入总额 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职工人数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31号-5-4 私营 农行 116021 行业类别 账 号 联系电话 上年成本费用额 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服务业 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 上年商品销售量(额) 上年征收方式 纳税人自报情况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签章: (公章)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 上年所得税额 行次 1 2 3 4 5 6 项 目 账簿设置情况 收入核算情况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纳税申报情况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其他情况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用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时使用。 2. 本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两联,纳税人一联。
3. 纳税人在收到本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4.上年征收方式栏请选择填写“核定征收”或“查账征收”。 5.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栏请填写对本年征收方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