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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0:13: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如何作好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天津市机电公司是1995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原机械局改制为机电工业总公司的,2000年1月市政府批准改制为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职能上由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独资企业,2005年被市政府列为6大成套设备10类重点产品的重点企业。 2004年11月26日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4]108号),对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工作做了部署。2005年3月11日,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贯彻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暂行稿)的通知》(津机控人[2005]13号),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市政府[2004]108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整体分流安置职工为前提,积极盘活企业有效资产,依法规范理顺劳动关系,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优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达到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目的。依据这一指导思想,控股集团采取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分类指导、逐步展开的原则,进行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工作。同时,依据108号文件要求,控股集团公司成立了“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托管中心”,对退出企业进行统一管理。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系统困难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实施。在开展特困企业退出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特困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与企业退出一起抓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退出企业档案的丢失、散乱等现象的发生。下面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是如何作好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的。

一、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把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我们在开展特困企业退出工作中,控股集团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并要求将抓好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责任到人。使档案在企业的退出中不散、不乱、不丢。同时,我们控股集团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还主动配合有关业务部室印发了《贯彻市政府[2004]108号文件有关政策文件汇编》,在《文件汇编》中编入了退出企业档案处置的有关文件,指导企业作好退出工作,从制度上保证了退出企业档案的安全、有序及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召开了由各部室组成的专门会议,专门研究退出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并结合企业档案管理情况,责成有关部室有针对性地对退出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如:控股集团办公室负责退出企业档案的清整指导及档案的接收工作;财审部负责退出企业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及审批工作;党委办公室重点负责退出企业文件材料的保密督导工作;经济运行部负责退出企业的设备、及设备档案的指导处置工作;战略科技发展部负责退出企业产品及产品档案的指导处置工作;其它有关部室都有针对性地帮助退出企业作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深入企业了解档案管理情况,帮助退出企业作好档案的清整、移交工作

退出企业的档案材料,是企业多年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今后我们研究历史的宝贵财富。作好退出企业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是保存和发挥这些档案材料,为今后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紧紧抓住企业退出与档案处置同步进行这一关键步骤,保证企业档案在企业退出中有人抓、有人管、有序清整及移交。为做好退出企业的档案的鉴定、编目、移交工作,许多业务部室都深入特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出谋划策。如;一些退出企业在档案的鉴定工作中,对保管期限的划分、一些文件的存舍模糊不清,我们就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划分保管期限,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另外,有的单位需要对到期的档案进行销毁。但企业联系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能销毁档案的造纸厂,为了保证销毁档案的安全,我们积极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帮助退出企业作好档案的销毁工作。

三、制定可操作的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办法。

为把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我们根据国家档案局等四委局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档发[1998]6号)及天津市档案局印发的《天津市<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津档[2004]17号文件)的要求,经请示天津市档案局领导同意,制定了《天津市控股集团公司国有托管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办法》,使退出企业在档案的处置工作中,有章可循。在制定《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办法》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企业档案管理现状,按企业档案管理类别,对退出企业的档案进行分类处置和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退出企业的基建档案、设备档案随其归属单位进行管理,交接清单按隶属关系交公司、总厂、控股集团公司备查。

2、退出企业的干部职工档案按天津市政府津政发[2004]108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移交,原则上随人员进入托管中心管理。

3、退出企业的产品、科研档案(其中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档案)有转让的按双方商定协议办理,协议原件按隶属关系交公司、总厂备查;没有转让的由企业档案人员对其进行鉴定、编目后,按隶属关系由公司、总厂、控股集团公司接收。

4、退出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档案有转让的按双方商定协议办理,协议原件按隶属关系交公司、总厂备查;没有转让的由企业档案人员对其进行鉴定、编目后,按隶属关系由公司、总厂、控股集团公司接收。

5、退出企业的会计档案按《天津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依照规律、行政法规处理;没有规定的,由企业档案人员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要求,对到期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造册,经控股集团财务审计部审批后销毁;对应保存的会计档案,退出企业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编目后,按隶属关系由公司、总厂、控股集团公司接收。

6、退出企业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按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到期的文书档案,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造册销毁;需要保留的按隶属关系由公司、总厂、控股集团公司接收。

对于退出企业的档案清理工作,我们要求退出企业要成立档案工作鉴定小组,明确专人对企业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对到期的档案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按档案销毁规定到指定的造纸厂进行销毁;对应保存的企业档案要进行规范整理并建立案卷目录。同时,要求退出企业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交接双方要按要求办理好档案移交手续。控股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将对退出企业的档案鉴定、清理工作给予具体指导,以保证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对退出企业的档案流向进行跟踪管理

在制定《控股集团公司国有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办法》的同时,我们还及时下发了《控股集团公司国有退出企业档案处置流向备案表》,内容包括:序号、退出企业名称、退出时间、退出企业档案流向、档案种类、档案数量等项内容。要求退出企业,在作好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同时,认真填写《退出企业档案处置流向表》,在办理退出企业档案移交手续的同时,上报退出企业档案处置流向表,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情况、档案保存情况及档案流向,对退出企业的档案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国有特困企业退出市场,是我市深化企业改革的有效措施。因此,作好退出企业及退出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今后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我们还没有什么经验可谈。特别是在退出企业中,档案工作如何加强,如何妥善处置退出企业的档案工作,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与市档案局联系,探索有关加强这些退出企业档案管理的新方法和措施。

以上是我们在国有特困企业退出中档案处置工作的一些做法,很是浮浅,有不足之处请各位

领导、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