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长沙电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2:49: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华电长沙电厂建设项目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

华电长沙电厂目前投产总装机容量为1200MW,装机容量为2×600MW。首台机组于2007年9月底通过168小时运行,第二台机组于2007年底通过168小时运行,脱硫装置与主机同步投运。

华电长沙电厂2×600MW脱硫岛整岛采用 EPC总包方式建设,工程承包方为中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台机组脱硫岛设计形式基本一致,于2008年7月完成调试以及性能考核试验工作。

由于煤炭市场中、低硫煤采购成本增加幅度较大且煤源不稳定,华电长沙电厂目前燃煤的含硫量较脱硫装置建设时的设计值高,导致脱硫装置入口 SO2 含量增大(原设计煤种含硫量 1.0%,目前机组燃煤含硫量经常达到 2%~3.0%),已经对脱硫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产生了较大的危害,为适应燃煤硫份升高的现状,同时满足当前环保排放小于400mg/m3 及“十二五”小于 200mg/m3 的要求,所以需要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增容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于以上情况,2009年9月华电长沙电厂委托西安热工院进行了脱硫装置技术评估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机组负荷在602MW,脱硫装置入口SO2浓度为2805mg/m3时,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为229mg/m3,此时系统脱硫效率为91.8%。机组负荷在591MW,脱硫装置入口SO2浓度为2731mg/m3时,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为156mg/m3,此时系统脱硫效率为94.3%。虽然脱硫装置在设计含硫量条件下(入口SO2浓度2138.7mg/m3)脱硫装置可以达到设计效率95%,但随着入口浓度增加,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将逐渐下降,满负荷时入口达到3000mg/m3,脱硫效率下降至90%,出口浓度将达到300mg/m3。可以预见当脱硫装置满负荷入口浓度达到3500mg/m3时(含硫量约1.5%),脱硫装置出口浓度将超过现行排放标准;当出口浓度达到2500mg/m3时(含硫量约1.0%),脱硫装置出口浓度将超过200mg/m3。

并且在高含硫量情况下,浆液氧化不足,脱水困难。公用系统无法满足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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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量要求,吸收塔pH值无法维持,进一步造成吸收塔出口SO2升高。

所以根据脱硫装置目前的运行情况,以及满足未来环保标准提高后脱硫装置处理能力的需要,长沙电厂脱硫装置急需改造。

我院受华电长沙电厂委托,于2010年12月开始进行华电长沙电厂2×600MW脱硫装置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1.2 编制依据

(1) 环发(2002)26号关于“燃煤SO2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部,2002;

(2) 国函[1998]5号“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SO2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1998;

(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4)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4〕82号;

(5)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发布“排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6) DL/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7) DLGJ138-1997“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8) 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脱硫项目施工图以及竣工资料; (9) 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脱硫项目初步设计及技术协议; (10) 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相关的基础设计数据;

(11) 西安热工研究院与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以及来往传真;

(12)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性和技术性文件。

1.3 项目建设必要性

长期以来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对环保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SO2的污染问题。2×600MW机组同步配套建设了脱硫系统。但在脱硫装置投运以后由于煤炭市场供应不稳定,电厂燃煤含硫量从1%~5%价格差异明显。华电长沙电厂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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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脱硫系统对燃煤煤种适应性,拓宽燃煤煤种采购渠道,降低燃煤采购成本,拟对脱硫系统进行增容改造,根据电厂预测今后燃煤平均含硫量为2%~3.0%左右。另外,由于低硫煤煤源不稳定,在煤炭供应紧张时造成脱硫装置入口SO2浓度远高于原设计入口SO2浓度,脱硫装置不能正常投运。湖南省环保局批准华电长沙电厂“十一五”期间SO2排放总量为6000吨/年,脱硫装置如在目前燃煤条件下运行,则排放总量很难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综上原因电厂需要尽快进行烟气脱硫改造,其必要性还在于:

2007年6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安装的烟气脱硫设施必须达到环保要求的脱硫效率,并确保达到二氧化硫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要求。 其中对有下列情形的燃煤机组,从上网电价中扣除脱硫电价:

(一) 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时,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

款。

(二) 投运率在80%~9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

倍罚款。

(三) 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

罚款。

另外还对故意开旁路、未按国家环保规定排放二氧化硫的以及故意修改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参数获得脱硫电价的、谎报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等行为由省级环保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2010年10月开始脱硫系统旁路将实行铅封进一步监控电厂脱硫装置运行。并且从长远角度来看,环保部门最终在电厂要采取封堵或取消旁路的措施来确保脱硫设施的投运。

综上所述,二氧化硫排放直接影响到火电厂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对电厂2台600MW机组进行脱硫技术改造是势在必行的。

1.4 研究范围

本次可研设计范围包括:

1)脱硫改造工程工艺流程及布置 2)吸收剂供应及布置

3)脱硫副产物的处理及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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