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9 22:24: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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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乡镇行政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传输到国家政权组织中去的第一道入口。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文化不断地相互融合,各国政府为在全球化过程中趋利避害,都面临着适应新形势、调整政府职能的挑战。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末梢,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国幅员广阔,具有广大的农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乡镇政府。农村需要一个行政管理科学化的乡镇政府来服务、协调和管理,以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政府虽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乡镇有自己的特点,也有不如人意的现状,也还有目标一致的改革呼声,但改革是为了什么?如何改变?如何改变才能走出传统改革的误区,回归乡镇本来的功能。

关键词:乡镇 行政管理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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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现存问题 ............................................................ 2 (一)党政分设问题值得重新审视 ................................................................... 2 (二)干部任用体制亟待规范 .......................................................................... 2 (三)财政体制不健全 ..................................................................................... 3 (四)镇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改革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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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一、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现存问题

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降低了行政效率,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三农”问题突出。依据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对乡镇政府管理的问题进行剖析,拟提出改进办法,使乡镇政府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党政分设问题值得重新审视

乡镇政府普遍设立党委和政府机构两套班子。原则上党委是领导和决策机构,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是第一负责人;政府侧重负责抓经济工作,镇长是法人代表。这种党政分设的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导致工作责任与管理权力不协调,是乡镇政府难以提高行政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抓经济工作是乡镇政府的核心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的责任和权力不明确。公认书记是一把手,也就是书记是组织的第一责任人,那么书记在主持全面工作的同时,应该把经济工作做为工作重点。然而,镇长是乡镇政府的法人代表,侧重抓经济工作,并主管财政和管理一切经济活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窘境。组织的负责人不主抓组织的核心任务,向上级汇报时却重点汇报经济工作,而作为非第一责任人的镇长却要负责组织目标的落实,同时又拥有落实目标的财政支配权、人力、物力的使用权。书记责任大而无财权,镇长责任小却拥有财权、事权和经济工作指挥权。责权的模糊,导致书记、镇长之间的关系就好像婆媳之间关系一样,永远也不会像母女之间那样亲密,这种矛盾斗争贯穿于整个乡镇工作。

乡镇组织拥有党委和政府两套班子,原则上是按照所设计的结构进行层级指挥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组织指挥上的不协调。两套班子就有两套相对独立的指挥系统,就政府系统而言,镇长指挥各副镇长,副镇长再落实各科室,层次明确,上传下达。经济工作主要由该系统来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如果镇长不向书记汇报,副镇长也不便于向书记汇报工作,则书记对经济工作只能一知半解,却要负全责;党委工作自成系统,主要是人事权。书记、副书记通过机关支部对机关科及科以下的工作人员以及各村支部班子进行考核,做出人事变动决定。这种决定通常都不和行政系统沟通,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阵地,不能轻易退出。按理考核工作是以业绩为依据,而业绩的好坏行政指挥系统最有发言权,然而,行政系统参与过多,就使党委系统的指挥权威受到威胁。这样,行政指挥系统和党委系统基本彼此分立,从而导致整个乡镇最终的指挥上的不协调,信息不能共享,组织形不成合力,进而影响最终目标的实现和效率的提高。

(二)干部任用体制亟待规范

乡镇政府的副职以上干部均为县管干部,也就是他们的任命、调动、提拔都由组织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镇长、副镇长都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其候选人由县级组织部门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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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组织部门推荐的干部,乡镇人大一律通过,约定俗成。乡镇人大都知道,上级组织部门提名的候选人就是任命,人大只不过在履行程序,使之合法化而已。这样,乡镇书记、镇长及其副镇长的任用既然是由上级党委任命的,那么乡镇政府的干部只有对上级党委负责,他们的升迁和乡镇没有特别大的关联。这种干部管理体制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一方面乡镇长要对上级负责,上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不管对与错,不管与乡镇利益是否有冲突,都应该办好。因为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工作,才能体现政绩,体现工作能力和水平,才能为今后升迁创造条件,才能被上级政府认同;另一方面,对乡镇工作责任感不强。因为是上级政府任命的,任职时问也有一定之规,所以可以搞短期行为;可以极大地发挥自己的权力;可以无视民主;可以有点腐败;可以带点专断,可以交点朋友;可以某些私利。同样是被任命的干部,为什么独对乡镇干部如此挑剔和苛求呢?因为乡镇主要领导发挥权力的空间较大,他们有着与他们责任不相匹配的权力。

(三)财政体制不健全

乡镇政府的财政独立,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核定基数,确定增幅,递增上解,超收分成。这种财政体制给乡镇支配财政收入留有很大的空间。乡镇政府目前也是吃饭的财政,也就是收入仅仅能维持刚性支出。其财政收入来源主要靠工业税收,约占70%以上。其次由房地产、建筑、运输、商业、农业来弥补,农业税占有很小的份额。约有5%(经济欠发达地区例外)。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大部分在教育支出上,约占70%以上,其次有卫生支出、农业支出、科技费用支出等。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当年的财政收入除工资、教育等刚性支出外总有些资金盈余,这些资金的支出由镇政府按轻重缓急来安排。可班体现出政府的权力。此外,乡镇政府还有一些预算外收入,这些收入包括国家、省、市、区的支农方面的拨款,项目扶持资金以及乡镇自身靠自然资源开发获得的收入,(靠海乡镇的海上养殖和海底珍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