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6:45: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作者:贝钰垠
来源:《消防界》2019年第06期
摘要:为了更好的指导和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主编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并于2019年3月1日实施。其中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做了比较全面的规范,本文从工程设计人员角度对本规范中的主要区别于以往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做法条文加以解读,并给出满足新规范要求的系统组建方法。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集中控制集中电源系统 一、引言
当今社会,建筑物的各消防系统已经处于重要地位,其中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及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的系统,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确保人员安全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的保障措施,这些年来,在不同的国家规范及标准中均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有所规定及阐释,但之前尚无一部全面、系統阐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的工程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以下简称“新规范”)规范的问世,有效的规范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本文从工程设计角度出发,对这本规范与之前其他规范中所涉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条文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总结出满足新规范的工程设计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组建方案。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系统定义及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在发生火灾时,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建筑消防系统。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及相关装置构成,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及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在新规范中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划分为四类系统。
新规范第3.1.2条中规定“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建筑工程设计的体量都会设置消防控制室,因此在之后的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工程设计中,集中控制型系统会占到绝大多数,集中控制型系统包括采用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这两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本文以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为例,阐述系统的组建。 (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系统
新规范第3.2.1条规定“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应采用A型灯具。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采用集中电源A型灯具”。
所谓A型消防应急灯具就是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出台此条文之后,原有8m及以下区域采用AC220V电压灯具将不可行,取而代之的是DC36V或DC24V的电压等级。这对原有消防应急照明采用AC220V强启和强切的设计做法需要进行改变。以集中电源集中控制系统为例,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输入电源为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箱或者同一防火分区消防设备配电箱,输出电源至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为DC36V回路。
该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A型消防应急照明灯,A型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由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双电源切换箱供电,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放置在电气竖井或配电间内,由各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箱或同一防火分区的消防双电源切换箱供电,由各集中电源引出高二总线DC36V或DC24V引至各A型消防应急照明灯,A型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之间采用通信回路连接,应急照明控制器具有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干接点信号或DC24V信号接口。 (三)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新规范中,首次对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提出非火灾状态下和火灾确定状态下的控制要求,这对系统设计及设备制造明确了方向,规范了做法。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正常工作模式应保持主电源为灯具供电,系统内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应保持熄灭状态,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保持节电点亮模式。系统主电源断电,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控制其配接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应超过0.5h。系统主电源恢复后,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且系统主电源仍未恢复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该区域正常照明电源恢复供电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控制其配接的灯具的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
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按预设逻辑手动、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作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触发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控制系统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控制B型集中电源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切断主电源输出;A型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待接收到其主电源断电信号后,自动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待接收到其主电源断电信号后,自动切断主电源输出。
本文对新规范中涉及的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架构及控制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设计改进的方法,在新规范中还包含其他对于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全新规定,在此不再一一阐述,仅以此文开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新的设计及建筑消防设备物联网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06).
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