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通用工艺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4:52: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管道通用工艺规程

工业管道制作安装通用工艺规程

1、 主要内容与适应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GC2级)制作、安装、检验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GC2级工业压力管道。

2、总则

本公司承建的工业管道的制作、安装及检验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其它相应规程的规定,并符合图样及专用工艺文件的要求。

3、材料

3.1 材料标记

3.1.1 材料标记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3.1.2 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制造厂标记以及材料(代号)名称,下列管道组成件的标记还应包括材料炉批号或代号:

a) 按本部分要求进行冲击试验的管道组成件; b) 铬钼合金钢(螺栓材料除外)管道组成件;

c) 用于高温条件下的奥氏体不锈钢 ( H 型) 管道组成件; d) 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管道组成件。

3.1.3 材料应逐件标记,标记应清晰、牢固,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 DN40 的材料可采用标签或其他替代方法进行标记。 3.2 质量证明

3.2.1 材料应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2.2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结果,且具有可追溯性; 3.2.3 未包括检验和试验结果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仅限于 GC3 级管道组成件。

1 / 21

管道通用工艺规程

3.3 外观检查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材料牌号、规格、外观质量应按相应标准进行目视检查和几何尺寸抽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4 材质检查

对于合金钢、含镍低温钢、含钼奥氏体不锈钢以及镍基合金、钛和钛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材质抽样检查,抽样数量取每批(同炉批号、同规格,下同)的5%且不少于一个管道组成件。 3.5 阀门试验

阀门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 a) 用于GC2 级管道的阀门应每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一个。 b) 用于GC3 级管道的阀门应每批抽查5%,且不少于一个。 3.6 加倍抽样检查、检测或试验

抽样检查、检测或试验的管道组成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允许按原规定数量加倍抽样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若仍有不合格,则该批管道组成件不得使用;或对该批管道组成件逐个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应做好材料识别标记并对不合格件进行处理。 3.7 材料的保管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的管道组成件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钢接触。暂不安装的管子、阀门和管件应封闭管口。

4. 制作与安装 4.1 管道制作 4.1.1 切割与坡口制备

a) 碳钢、碳锰钢可采用机械加工方法或火焰切割方法切割和制备坡口。低温镍钢和合金钢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切割和制备坡口。若采用火焰切割,火焰切割后应采用机械加工或打磨方法去除热影响区。

b) 不锈钢、有色金属应采用机械加工或等离子切割方法切割和制备坡口。不锈钢、镍基合金及钛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

2 / 21

管道通用工艺规程

4.1.2 标记移植

a) 管道组成件应尽量保存材料的原始标记。当切割、加工不可避免地破坏原始标记时,应采用移植方法重新进行材料标识,也可采用管道组成件的工程统一编码。

b) 所采用的标记方法应对材料表面不构成损害或污染,避免降低材料的使用性能。低温钢及钛材不得使用硬印标记。奥氏体不锈钢和有色金属材料采用色码标记时,印色应不含有损材料的物质,如硫、铅、氯等。

c) 如采用硬印或雕刻之外的其他标记方法,制作者应保证不同材料之间不会产生混淆,例如可采取分别处理(时间、地点)、区分色带等方法。 4.1.3 弯管

管子弯曲应根据材料及其使用性能、输送流体工况和弯曲程度,采用适当的弯曲工艺和装备。 4.1.4 板焊管

1)管材制造厂生产的板焊管应符合相应板焊管制造标准的规定。 2)制作和安装公称直径不小于400mm的板焊管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除设计另有规定外,板焊管的单根长度应不小于5.3m。且环向拼接焊缝应不多于2 条(奥氏体不锈钢不多于3 条),相邻筒节纵缝应错开100mm 以上。 b)同一筒节上的纵向焊缝应不大于两条,两纵缝间距应不小于200mm。

c)对于有加固环的板焊管,加固环的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其间距应不小于100mm。加固环距管子的环焊缝应不小于50mm。

d) 板焊管的周长及管端直径允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纵缝处的棱角度(用弧长为管子周长1/6~1/4 的样板,在管内壁测量)应不大于壁厚的10%加2mm,且不大于3mm。 e)对接焊缝的错边量应不大于壁厚的25%,且纵缝的错边量应不大于3mm。

f)锅炉、压力容器级钢板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负偏差应不超过0.25mm;其它钢板用于制作板焊管时,应符合相应板焊管制造标准的规定。

g) 板焊管的直度允差应不大于板焊管单根长度的0.2%,其余尺寸允差应符合相应板焊管制造标准的规定。

h) 板焊管制作过程中应防止板材表面损伤。对有严重伤痕的部位应进行修磨,使其圆滑 过渡,且修磨处的壁厚不应小于设计壁厚。

3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