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1:31: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

名称

管理标准

1、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

1、加强现场通风系统管理,

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

安排专人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

区应实行分区通风,设专用回

进行全面检查,完善风门闭锁装

风巷。

置,规范使用管理要求,保证通

2、风门、风桥、风筒、密

风设施安全可靠。

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2、加强主扇的日常维修与检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

查,确保矿井主扇“双风机、双

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

电源”运行正常,防止主扇出现

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严格执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行主扇故障期间的通风应急预

通 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案。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3、按规定及时对矿井各地点安全矿长

系 以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

进行测风,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安通科

统 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

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

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

安全生产需要,巷道贯通或通风

测定。

系统调整时应随时测定风量,确

6、局部通风机通风应符合

保其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

规程》规定。

置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保持

4、严格测风仪器、仪表的校

连续均衡供风。

准、检验和使用管理。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能

5、合理安排、调整采掘接续

够连续运转,应装有反风设施,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不断优

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

化、可靠、并稳定运行。

行反风演习。

总工程师

防范技术措施

责任部门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表2-1)

名称 管理标准

防范技术措施 责任部门

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通风网络简单,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2)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密闭和风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动关闭,风门设置闭锁装置。

(3)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

(4)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巷道内安设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5)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在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6)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安全矿长 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安通科 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无计划停风停电:①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全等部门汇报。②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巷口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③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2、对主通风机的管理:

(1)机电队加强对主通风机的维修和管理,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

(2)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电顺序是:先工作面,后局部通风机;先低压,后高压;停电后,开关必须打到零位),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4)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应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并应: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瓦

(2)根据

井下条件的变斯

化,不断改进

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表2-2)

名称

管理标准

防范技术措施

责任部门

2、应强化瓦斯检测,并应确保: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

瓦 检查员严格执 行瓦斯巡回检斯 查制度,瓦斯 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5)矿井主扇停电停风,系统风流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可直接启动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如果瓦斯浓度大于0.5%,应先打开回风防爆门,而后启动主扇,控制主扇排风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必要时,提起备用主扇闸门,通过调节闸门提起高度,利用主扇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瓦斯

(6)只有受停风影响区域内的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都低于1%时,方可向该区送电,送电顺序是:先高压,后局部通风机,最后送工作面生产用电。

3、瓦斯管理:

(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矿井瓦斯管理。

(2)完善瓦斯检查制度。矿设通风系统瓦斯检查员,负责井下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放炮作业,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

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照”安全矿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长

(3)入井人员:矿长、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安通科 带班干部、爆破工、井下流动电钳工、抽水人员、安检员等特殊工种入井时,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时,方可作业。

(4)管好用好瓦检仪器,定期进行维修,使其保证完好使用。

(5)瓦斯超限或涌出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职出人员,进行外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须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