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6)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6:12: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知识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2012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多选题)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 (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 )。(2014年) A.银行卡 B.汇票 C.本票 D.支票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 )。(2015年) A.本票 B.汇票 C.股票 D.支票 【答案】ABD

【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 )。(2012年) A.票据

B.银行卡 C.汇兑 D.委托收款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属于“三票一卡”;(2)选项CD:属于“结算方式”。 2.更改(2013年多选题)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下列内容中,不得更改的有( )。(2013年) A.出票金额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答案】ABC

3.伪造、变造(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多选题)

(1)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2)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解释1】(1)票据的伪造仅限于“签章”;(2)票据的变造是指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如出票日期)加以改变。

【解释2】(1)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形式偷偷摸摸地加以非法改变,属于违法行为;(2)原记载人“有权”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的记载事项(如出票人账号、付款人名称)进行合法更改,更改时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即可。

【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2012年)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答案】A

【解析】(1)选项A:属于票据的伪造;(2)选项BCD:属于票据的变造。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2013年)

A.挖补票据金额 B.覆盖票据到期日 C.涂改票据收款人名称 D.假冒票据签章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属于票据的变造;(2)选项D:属于票据的伪造。

【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行为的有( )。(2014年) A.涂改出票金额 B.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