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0:45: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4章 工程方案

第4章 工程方案

4.1 设计依据

1、《x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 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9、《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一册)、(第五册) 1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1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1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14、《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

15、《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手册》(黄兴安,2005.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6、《交通工程手册》(中国公路学会《交通工程手册》编委会,1998.5,人民交通出版社)

4.2 方案设计

道路、供排水的设计,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力求创新,采用尽可能多的新技术新材料,让所建道路不仅交通便利,而且富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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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工程方案

代气息、宏伟和美观。

本次设计道路结构建议如下: 1、混合车道路面结构 方案一:

4厘米细粒式沥青砼(AC-13) 6厘米中粒式沥青砼(AC-20) ≮6mm下封层 35厘米二灰碎石基层 90厘米山场碎石垫层

压实土基 结构层共厚135厘米。 方案二:

22厘米弯拉强度标准值4.5MPa水泥砼面层 ≮6mm下封层 32厘米二灰碎石基层 80厘米山场碎石垫层 结构层厚135厘米。 压实土基 2、人行步道

6厘米彩色砼预制块(单块抗压强度不小于25Mpa,平均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

3厘米 1:3干硬水泥砂浆 10厘米C15砼

≮40厘米山场碎石垫层(细料填缝) 压实土基

(注:公交站台路面结构同人行步道。) 3、方案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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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工程方案

沥青砼路面优点为具有较好的水稳定性、热稳定性、抗裂性及多雨季节的抗滑性,其表面平整、行车舒适、振动小、噪音低、施工周期短、养护维修方便,对软土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有一定的适应性;缺点为沥青砼路面维修养护虽然不需大规模中断交通,但使用期内的养护费用相对较高,且使用年限较短,路面易破坏,对基层强度要求高。水泥砼路面优点为强度高、稳定性好,使用期长、早期养护费用低,利于夜间行车等特点,对基层强度要求不如沥青路面要求高,受地基沉降影响小,但其接缝多,舒适性相对较差,噪音大,一旦破坏修复困难。本方案设计经技术经济比较,机动车道樊集们推荐方案一,即沥青砼路面。在对道路工程施工时,同时完成供排水的施工。

4.3桥梁

设计范围内共有12m宽的桥梁1座。

4.4 污水

1、污水排放方案

整个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污水将通过污水管道排放。 2、污水管材选择

污水管材开挖段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材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1999)规定;拖管管道采用PE100管,管材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GB/T 13663-2000);顶管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F型接口,执行标准《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 64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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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工程方案

4.5 照明

1、照明设计标准

本工程全线设置照明灯具,平均照度按15Lx设计,均匀度按0.35设计。

2、照明方式:一般路段采用灯杆照明方式。 3、照明光源及灯具

按美观、光效高、使用寿命长、节能的原则选择照明光源,一般采用高压钠灯。灯具应按照配光合理,效率高,强度高,耐高温,防腐性能好,轻便美观,安装维修方便,并且防水防尘的原则来选择。形式以现代风格为宜,应做到新颖别致,使亮化与美化功能兼备。

4、照明控制

沿线道路照明均采用集中定时控制的方式。

4.6 征地与拆迁

4.6.1 征地

本项目中道路工程建设需征地16亩。

4.6.2 拆迁工程

在整个改造过程中回出项少量的拆迁问题。

用地范围内居民的拆迁和安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本项目建设将把居民的拆迁及安置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政策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根据初步方案,本项目房屋拆迁后不考虑自拆自建或统一复建,拟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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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环境保护、节能与安全卫生

第5章 环境保护、节能与安全卫生

5.1 环境保护

5.1.1 标准及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排出的污染物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接受连云港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采用的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5.1.2 建设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范围广,施工期历时长,在此期间,各项施工活动、运输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废气、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期产生污染的环节主要是沟槽开挖、土地平整、配制混凝土及水泥砂浆等。主要污染物质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作业粉尘、固体废弃物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烟尘和噪声等,其中以施工噪声和粉尘的影响最为突出。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振动、噪声等污染和危害控制在法律、法规及施工管理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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