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2:03: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预算内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预算外事项的申请及执行情况; (三)集团整体预算分析应包括汇总的各部门预算分析、二级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集团整体预算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四)二级公司预算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着重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融资的预算目标和实际发生额,确定利润实现情况,并对重大差异进行重点分析,说明未达到利润指标的差异度、原因、责任、解决方案和建议等。
第三十四条 预算分析报告形式
(一)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预算工作分析会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监控。定期例会主要通过月会、季会、年会等形式召开。
1、各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分析例会由财务部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参会人员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参与编制预算的专兼职人员。会议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下个月度的预算作出安排;各预算执行单位分析例会形成的分析报告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
2、集团公司预算分析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下个季度的预算作出安排。
3、每年年初召开的预算分析年会,各级预算管理委员应对每一年的预算执行进行全面分析,编写年度分析报告。二级公司的财务部应在每一年的第一个月以内将其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二)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年年初召开集团财务预算分析会议,审核、分析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预算考核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五条 预算差异的追踪:财务部必须在预算分析报告中说明造成预算差异的原因。针对个别预算项目的执行差异情况,若财务部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相应的执行部门或公司就该特定预算项目做出书面的差异说明(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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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预算调整
第三十六条 预算调整概述
(一)预算调整是指由于实际与预算发生偏差,由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环境或政策变化以及预算分析等资料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相应财务部审核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如涉及总预算目标调整,须报出资者核准)后,对预算目标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包括总预算目标调整(以下简称“总目标调整” )和总预算目标内的内部调整(以下简称“内部调整”)。
(三)总目标调整是指集团因下列原因并征得出资人同意后对其总预算目标进行的调整。总目标调整的情形只能由上至下发出调整通知后执行。
1、业务经营范围变更; 2、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调整;
3、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经营目标发生调整; 4、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发生; 5、大型自然灾害的影响等。
(四)内部调整是指集团公司总部、二级公司对本公司内部不同预算项目之间的预算额度进行调剂,或不同预算执行单位之间增减同时进行,使得其调剂结果不会导致总预算目标的变动。
第三十七条 预算调整的原则与目的 (一)预算调整的原则
1、预算调整应严格控制,尽量保证预算的严肃性。 2、调整总预算目标的情形只允许由上至下进行调整。
3、若内部调整申请事项可以简化为预算外事项的,一律按预算外事项程序进行办理。
(二)预算调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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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预算目标始终与经营目标一致,确保预算能够正常发挥对经济活动的指导和控制作用,使企业在激烈变化和竞争的环境中,仍能使用预算作为决策依据,从而保证预算的权威性。
2、使预算考核对预算调整部门及其上级部门都保持正确的衡量依据和标准,确保预算考核的连续性。
3、使上下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充分沟通,从而使管理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十八条 内部调整申请需要填写《内部调整申请书》。 第三十九条 预算调整程序 (一)预算调整的提出
1、总目标调整:应在预算年度的季度末,由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对市场环境变化作分析后,认为确需调整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征得出资者同意后自上而下发出调整通知。
2、内部调整:应在预算年度内,在不改变本级公司的总预算目标的前提下,各预算执行单位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向同级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二)内部调整的审核与审批
1、凡是属于内部项目调整的事项,由申请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后,经同级财务部审核,报同级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2、对集团总体预算目标产生影响的,需经财务总监(监事会)报请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
3、如集团内部无法协调,需调整总目标预算的,必须报出资者同意。 (三)预算调整的监督执行
1、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下达总目标调整通知后,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就该调整与各部门、二级公司协调沟通,进行相应的预算目标调整,并下达书面的调整指令。
2、二级公司的内部调整申请批准后,由同级财务部对相关各部门的预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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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下达调整指令,进行相关调整;并将预算调整的原因说明,调整事项、调整后的预算内容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财务总监(监事会)/审计室监督预算调整事项审批及执行;二级公司的财务部应每月向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其预算调整事项审批及执行情况以备案。
4、调整后的预算,按照预算内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调整后的预算目标根据预算考核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5、未经授权部门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
第十章 预算审计
第四十条 为使预算分析、考核的依据真实可靠,预算分析得出的结论有助于公司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也使预算考核的结果能发挥正确的激励约束作用,必须对预算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计。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审计室对集团的预算审计工作负责。直接对总部各职能部门的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对二级公司的预算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预算审计工作采用定期全面审计和不定期抽查审计相结合的形式。定期全面审计是指每年度必须对所有预算资料进行全面审计,不定期审计是指每季度进行抽查审计。
审计报告是预算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章 预算考核
第四十三条 为对集团的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正确评价,激励和引导各执行单位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必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十四条 预算考核的标准和对象
(一)预算考核标准以主要财务指标为核心目标,业务与发展等方面的目标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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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考核的对象是各预算执行单位。
第四十五条 预算考核的原则:预算考核过程要遵循可控、责权利对等、防止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分级考核、公平公正、例外等原则。
第四十六条 预算考核在预算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共同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考评制度及其细则的拟定、考核的实施和奖惩的落实;财务部负责按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方面的信息, 对预算考评制度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提供预算目标与实际执行情况对照表,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审计室对预算资料的可靠性与相关性进行确认。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汇总。
此外,财务部应收集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编制、分析、执行、调整和例外事项申请、执行方面的信息资料。人力资源部根据上述资料和信息草拟预算考核报告。
第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预算考评制度和预算考核报告草案要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考核报告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就考核情况与各部门充分沟通。
第五十条 预算考核的周期和内容 (一)结合薪酬管理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二)集团公司对各二级公司的预算考核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统一起来,在绩效考核的同时进行预算考核, 绩效考核指标中的关键财务指标与预算考核中的重要财务指标应具有一致性。
第五十一条 预算考核的方法
预算考核采取定量为主,结合定性的方法。除考核其量化预算指标和预算管理行为外,还应适当考核其工作计划报告书中所涉及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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