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史(二)考试大纲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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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中国古代文学史(二)课程代码:00539(实践) 2011年9月版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文学史是一门强调文学的阅读、理解与欣赏的课程,而中国古代文学史除此之外,同时还是了解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课程。因为一来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其实承担了复杂的传统文化现象,二来真正地理解与欣赏这些作品,若没有相应的文化知识,就会难以深入。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习,了解文学史的发展脉络,了解不同时期作家作品的特点,把握不同文体的阅读方式,能够独立进行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

在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中,能够利用工具书与知识积累扫清语言障碍,并进一步了解古代文学作品的深层意蕴。在此基础上获得文学的熏陶与审美的教育。也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解析古代文学作品。

三、中国古代文学史实践部分设计的目的 中国古代文学极为丰富,而文学史只是提供一个框架,真正的能力需要更多的实践部分来加深、来充实。所以特设这一环节,以强化对中国古代文学史的自主学习与延伸性学习。因此,实践考核主要内容在于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能力与感受能力。其重点不在于知识的记忆,而在于对具体作品的解读与领悟能力。

第二部分实践环节设计的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

考察学生通过学习,对中国古代文学史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只是记、诵式的知识性把握,重点在于考察这些知识的能动性与生成性。即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应用于实践方面的程度。

二、实践环节命题要求

1、与笔试环节的考试方式要体现出两个环节侧重点的不同。实践环节的考察要注重实践能力的考察。

2、一般来说,实践环节考察的范围尤其是题干材料应出自教材之中;但如果有个别材料虽并不在教材之中,但此类作品的解读在教材中亦有论及,则亦可当作对学生学习中的知识迁移之考察而进入这一环节。

3、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样题。

4、本环节考核方式为小论文,当堂提交,分值为50分。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核范围及要求等,每次报结束后请关注北京考试院网站自考信息发布。

5、本课程按150分制计分,90分为及格。分笔试和实践两部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实践满分50分,笔试与实践须分别报考、单独计分,不分别设置及格线,两部分成绩之和90分为及格。考生可笔试、实践分别多次参加考试,以每部分的最高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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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题型示例(样题) 样题一:

满庭芳·夏日溧水无想山作 周邦彦

风老莺雏,雨肥梅子,午阴嘉树清圆。地卑山近,衣润费炉烟。人静乌鸢自乐,小桥外、新绿溅溅。凭栏久,黄芦苦竹,拟泛九江船。

年年。如社燕,飘流瀚海,来寄修椽。且莫思身外,长近尊前。憔悴江南倦客,不堪听、急管繁弦。歌筵畔,先安簟枕,容我醉时眠。

1、1、将全诗翻译为现代诗,要能体现原诗的韵味,还要押韵(20分) 2、写一篇赏析文字,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不少于一千字(30分)。

样题二:

忽又思及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黛玉犹甚。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不觉洒然泪下。(《红楼梦》第四十四回)

1、分别概括材料中提及的人物特点(20分)。

2、写一篇文字深入分析平儿的形象,不少于二千字(30分)。

(撰写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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