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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通州
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通政发[2016]2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05 【实施日期】2016.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通州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16〕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通州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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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通州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通大气办〔2016〕12号)精神,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环境建设要求,全面有效地减少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确保通州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指标的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重点区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手段,以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含建筑、市政、热力、燃气、水务、园林绿化、道路桥梁、拆除、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的绿色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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