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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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2 12 001-2014

2014/05/12印发 封面 2014/05/12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对应文号 版 次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Q/CSG-GPG 2 12 001-2014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角色 编写 初审 会签 审核 批准 人员 向丽玲、谭 嫣、张 轩、梁永清、郑 丹、张维奇、林英明、张智锐、曹永光、刘新展、余俊杰、姜绍艳、梁广荣 李力 、 孙发 董俊宏 李于达

2014/05/12印发 制度信息 2014/05/12实施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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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本细则主要明确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职责,规范并网管理流程,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设备并网启动投运阶段,即包括新设备的年度投产计划安排到并网启动投产的全过程。广东直调系统新设备并网启动投运涉及到的有关调度机构、新设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调试单位、设备运维单位相关人员均应执行本细则。

凡涉及属广东中调调管,但属广州、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的设备,均应执行本细则,广州、深圳中调相关工作参照地调执行。

地、县级供电局新设备并网启动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引用文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5号令)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 3.2. 应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次系统管理规定(Q/CSG212001-20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01-2014)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工作评价标准(广电调控安【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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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Q/CSG-GPG 2 12 001-2011) 4

术语和定义

4.1. 新设备

在本细则中,新设备由指广东中调调管的基建设备以及经大修、技改后设备性能参数、回路发生重大改变的一次、二次新增并网接入设备。 4.2. 工程

指基建工程、技改工程和用户工程的统称。基建工程归口基建部管理,技改一次工程归口生产设备管理部管理,技改二次工程归口系统运行部管理,用户工程归口市场营销部管理。 4.3.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指广东电力系统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包括中调、地调、县调等各级调度机构。 4.4. 工程管理部门(单位)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对中调调管范围设备而言,工程管理部门包括省公司基建部、省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单位包括供电局和中调直调电厂;对地调调管范围设备而言,工程管理部门包括本单位基建部、设备部、市场营销部等,工程管理单位包括直属县局、地调直调电厂。 4.5. 启动验收委员会

指新设备启动验收、启动投产、试运行、移交生产阶段设置的最高指挥机构。启委会的人员组成及运转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5

职责

5.1.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5.1.1. 负责调管范围内新设备投产的相关专业调度管理工作。

5.1.2. 评估工程管理部门(单位)新设备投产的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调度管 理要求,对不满足调度管理要求的新设备投产可不批准启动申请,杜绝电网运行安全隐患。

5.1.3. 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以配合新设备的投产,协调施工方案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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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设备停电计划。

5.1.4. 调度机构运行方式专业负责新建(含扩建、改建)输变电设备投产 前参数管理、调度运行管理总协调工作。

5.1.5. 调度机构发电调度专业负责新建(含扩建、改建)机组投产前并网 资料管理、调度运行管理总协调工作。 5.2. 工程管理部门(单位)

5.2.1. 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电网基建、技改和用户工程的工程管理和专业 管理,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及义务。

5.2.2. 负责组织协调管辖区域内电网基建、技改和用户工程所涉及的运行 设备停电施工方案及停电工期。

5.2.3. 负责按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协调管辖区域内电网基建、技改和用 户工程投产前的调试、验收,以及验收遗留问题的跟进处理。

5.2.4. 负责组织召开技术讨论会,协调解决管辖区域内电网基建、技改和 用户工程接入系统遇到的技术难题。

5.2.5. 负责制定管辖区域内电网基建工程年度投产计划、技改大修年度计 划、用户工程年度投产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布通报工程建设进度信息。 5.2.6. 负责督促检查工程相关参数资料及启动方案报送、启动配合及投产 申请等新设备投产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5.2.7. 发电厂应按上述要求履行对电厂输变电设备、机组设备的管理职责。 5.3. 启动验收委员会

5.3.1. 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负责新设备建设及入网全 过程的统一管理、协调与指挥工作,包括对由原运行设备转变为新设备(如解口工程中的原两侧间隔)的所有技改、定检预试、消缺等直至新设备投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启委会对新设备启动现场的整个启动工作进行统一指挥与协调,对新设备在启动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时作出处理决策。

5.3.2. 启委会对新设备建设过程的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的可靠性及工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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