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保险业10件大事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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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行业】2011中国保险业十件大事(金融时报)

刊登时间:12/28/2011 1、“湛江模式”走向全国

通过全面推广“湛江模式”、创新性地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中国人保健康服务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目前,该公司共承保政府委托业务项目达到372个,覆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4个地市,服务人群4685万。在提高国民健康保障水平、推动公共管理创新、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点评:温家宝总理先后三次、李克强副总理先后五次对“湛江模式”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其做法和成效。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调研广东、北京保险市场时对人保健康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湛江模式”、“平谷项目”给予高度评价。为将“湛江模式”推向全国,中国人保健康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全面服务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成为保险业服务新医改的典范。 2、“银行系”保险渐成规模

2011年2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宣布投资25.92亿元认购嘉禾人寿新发行的10.36亿股,持有嘉禾人寿51%股份,成为嘉禾人寿控股股东。

6月,保监会同意中国建设银行以51%的比例控股太平洋安泰人寿,7月6日正式更名为建信人寿。

此前,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纷纷控股了保险公司,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收购保险公司股权之后也在等待官方批复。

点评:自建设银行正式入股以来,建信人寿6月份单月保费环比增速达107%;在北京银行参股之后,今年上半年,中荷人寿保费同比增长20.7%,其银保渠道占比不断提升。 在这个“渠道为王”的时代,市场普遍预期银行系保险公司即将迎来“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极速发展时期。

但在利率环境变化、银保新规实施、营销员增员难的大背景下,银行系保险公司即使“背靠大树”,也同样面临保费增速下滑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系保险公司今年上半年未能取得超人一等的快速发展,另一大原因在于自身的机构建设尚未跟进。

“在未来3~5年内,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也将随省级分公司数量的增加而发展,进而提高市场份额,这对于长期依赖银保渠道而没有独立业务渠道的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是无法忽视的压力。”北美精算师陈志华如是认为。 3、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凸显公众责任保险“缺位”

2011年9月27日,上海地铁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71人受伤。回顾2011年,我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例如“7·6”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逆行事故、“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事故、“7·23”高铁事故、“9·9”湖南昭阳沉船事故等。其中死伤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近40起,共造成521人死亡,499人受伤。频发的公共安全事故引发了社会对公共责任保险的讨论。

点评:目前我国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其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公众责任险投保率低与频发的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事实上,通过引入责任保险机制,推广和发展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火灾公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医疗责任、校园方责任保险等,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调动团结、稳定、和谐的积极因素。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市场所占的比重不到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仅为0.03%左右,分别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3和1/10。

国际经验表明,责任险的发展必须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即从事特定活动而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企业则应意识到,公众责任保险不是一种负担,而是风险转移的一种重要方式。 4、保险业首次试水变额年金

2011年5月1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计划采取区域限制的方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启动变额年金试点。

6月、7月、9月,金盛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和华泰人寿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分别获批。 点评:一款在国外市场已经相当成熟的投资型险种——变额年金保险,经过近一年的论证和研讨,2011年终于在中国市场试点投放。

市场普遍认为,变额年金保险的引入,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将有效提升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不失为人身险行业近年来的一项重大利好。

一直以来,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尤其是养老金市场,产品相对单一,多为等额年金型产品,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增年金。此时推出变额年金保险,至少在回报上为消费者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有可能获得高收益,又同时拥有了保底收益,比投连险更加安全。 5、社保基金千亿元入股中国人保

2011年6月29日,北京万春园内,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分别摁下了“信任”、“依赖”、“信心”三个印鉴,见证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投资中国人保集团的历史性时刻。

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全国社保基金决定投资100亿元入股中国人保集团,持股比例11%左右,成为中国人保集团的新股东。

点评:此举标志着中国人保整体改制上市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社保基金在分享保险业成长收益上取得了重要成果,保险业改革创新获得了新的助推力量。

对中国人保来说,在获得社保基金100亿元资金后,不仅整体上市的工作可以进一步推进,集团下属产寿险子公司的资本金补充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不仅如此,社保基金是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以社保基金的投资入股为契机,中国人保在很多领域可“乘势而为,携手合作”,包括择机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充实集团资本实力扩大承保能力、进一步深化拓展与社保基金的合作领域等。 6、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呼之欲出

2011年11月16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继续推进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试点。25日,上海保监局公布的《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这一国际成熟的养老保险产品,将在中国内地经济最发达的城市率先“破冰”。

点评: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偏低,养老保险金只能满足最低生活需求,尚无法保障参保人员的老年生活,建立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显得愈发迫切和重要。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缴纳。这一产品在许多国家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其中最知名的属美国的“401K计划”。这种养老保险不仅减轻了个人的当下税负,而且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