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24 4:32: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简称行政机关,下同)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级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各县级市、区和副处级建制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市

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市县(区)镇行政编制层级调整方案;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各县级市、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4年新增职能:

(一)承担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拟定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行政机关

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苏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11号令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承办规定权限范围内事业单位法人认定和各类登记、年检、公告等工作。

(三)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条例》的行为。

(四)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五)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单位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六)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理论研讨,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和规章。

(七)检查指导各市(县)、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部门构成情况

苏州市编委办是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根据200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人民政府改革实施意见》,办公室由之前与同级人事局合署办公改为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既是党委工作机构,又是政府工作机构。设有6个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