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与调动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0:32: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XX集团有限公司

调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工作环境,健全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科学用人机制,同时明确集团各岗位的晋升条件和调动原则,规范晋升程序和调动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行政人员和辅助人员。

第二章 调动管理

第三条 调动条件

1、调入岗位编制必须有空缺,方可办理调动;

2、须保证调出岗位工作不受影响,不能因岗位人员调动而提出补员申请。 第四条 调动禁止

1、禁止转换人员属性类别调动 1、调动管制原则

(1)原则上不进行跨一级部门岗位调动,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至集团总裁批示后,方可进行调动作业;

(2)岗位调动以部门经理/总经理以上推荐为主,原则上不受理员工个人提出的岗位调动申请;

(3)一级部门内部调动由各部门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核准备案即可。

(4)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须达成一致后 员工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动未办理完成之前须在原工作岗位就职。

(5)

第三条 调动原则

原则上不进行跨一级部门调动,需经集团总裁审批 因晋升发生的工作调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2、避免双重领导

符合调动程序的副科及以上人员,如现所调至部门有管理职务重叠的情况(如原有科

长,现因工作需要从其它部门再调入一名科级员工),则现所调人员免除原有职务和职权,但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第八条 调职办理程序

1、一般调职均须填写《浙江XX集团员工调动(入、出)呈批表》,由相关单位主管逐级核准后交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业,公司组织变更行文公告形式之人事异动不必填写员工调动呈批表。《呈批表》见附件三。

2、核准权限:科级(不含)以下为正部级领导,科级(含)以上为总裁。 第九条 工作交接管制

1、各分公司及职能部门职员与管理干部,因组织变动或工作需要调职前,将原单位的财产与使用之办公用品等进行工作交接,并将审批完的《浙江XX集团员工调动(入、出)呈批表》一式叁份,分别交调出、调入人事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各一份,原稿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保存。

2、如未按程序操作,被调任人员不得到新任单位上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及原单位直接主管责任。

3、工人调职由各单位主管自行实施交接管制。 第十条 调动引起的级别及薪资变动 1、员工晋升只允许按晋升相关规定完成。

2、调动引起的薪资调整须遵循《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章 权责与罚则

第十一条 权责

员工晋升实行一票否决制。权责主管、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裁对负责申请人晋升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负责最终审核确认及相关手续办理。以上任何一个审核环节不通过,员工均不得晋升,审核结果为公司保密文件。

集团所有人员晋升须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最终审核确认及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罚则

凡在晋升与调动管理中发现任何徇私舞弊、违反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领导处以200——500元的经济处罚,相关申请人两年内不得晋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制度建设科负责解释,稽查科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浙江XX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晋升申请表

浙江XX集团员工晋升申请表

姓名 学历 上次晋升时间 部门 所学专业 现任级别 岗位名称 入职时间 晋升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