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计〔2010〕36号 解释汇编4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9 16:05: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湘建价计?2010?3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

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并经修改后,现予以印发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前三辑解释与本解释有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 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 (第4辑)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0年12月8日

2

一、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

1、原统一解释汇总1~3辑是否适用?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湘建价?2009?406号文)?

以下解释条款仍然适用于湘建价?2009?406号文:

第1辑(湘建价计34号文):1条、2条、4条、5条、7条、8条、10条、11条;

第2辑(湘建价计31号文):1条、4条;

第3辑(湘建价计29号文)1至9条全部。 另外,对其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解释仍然适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统一解释汇编第111页第9条解释明确了一个清单项目名称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工程内容,其取费标准按清单项目名称取费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其人工工资单价是按清单项目计取还是按不同专业分别计算?

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清单项目相应专业工程工资单价计取。 3、湘建价?2009?406号文新的计价办法颁布发执行后,其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配套费标准及计费标准如何确定?

工程配套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电梯、空调专业2%-4%;其他专业2%-3%。总承包服务费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65条规定执行。

其具体内容详见原交底资料5页1条规定。

4、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人工费是否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