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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物源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高分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开封物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开封物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西侧,总投资16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10亩,约合73370m2,主要产品为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种类包括:聚酯树脂(无油醇酸树脂)、聚酯多元醇、丙烯酸树脂及醇酸树脂。
合成树脂是由人工合成的一类高分子聚合物,除了用于制造塑料,还是制造合成纤维、涂料、胶黏剂、绝缘材料等的基础原料,被广泛应用在包装、管材、家电和汽车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市场对树脂需求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合成树脂的产量和消费量都稳步增长,技术装备水平也大有提高,产品市场前景看好。本项目采用高效、节能、低耗连续式的生产工艺,节能环保的设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目前本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2#、3#生产车间已建成,2#车间设备也已安装完毕,其他配套设施大部分均已建设完成。
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豫环文[2011]72号文中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20800万元,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可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当地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为年产12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产品种类包括:4万吨聚酯多元醇、3万吨聚酯树脂、2万吨丙烯酸树脂和3万吨醇酸树脂。
本项目投资1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3万元),采用熔融法和回流法相结合的工艺生产聚酯树脂、采用回流法工艺生产醇酸树脂。
3、建设项目选址方案、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在《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中属于未规划用地,在《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2009~2020)中被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集聚区规划要求。
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豫环文[2011]72号文中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现状
(1)本项目评价区域内,SO2、NO2、TSP和PM10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具有足够的环境容量容纳本项目建设。
(2)杜庄河东支、杜庄河西支、杜庄河、惠济河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淤泥河、城桂沟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COD。目前评价区域地表水各断面主要污染因子均为COD、氨氮,河流污染主要为有机污染。根据河流现状调查情况,杜庄河和惠济河接纳兰考县、开封市区大部分工业污水,污染较严重。
(3)本次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梁孙庄、狮子崮监测点位的浅层地下水中氟化物超标,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处监测点位的浅层地下水中氟化物及氨氮超标;梁孙庄、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处、狮子崮监测点位深层地下水中氟化物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区域内监测点处的氟化物超标与开封地质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属于原生性高含氟区有关;厂址处的氨氮超标与农业生产过量使用化肥有关。
(4)厂址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