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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质[2016]256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6.11.21 【实施日期】2016.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建质[2016]25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1 / 5

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二○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抗震防灾工作成效 (二)“十三五”时期抗震防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三)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 (四)推动既有建筑加固改造 (五)强化抗震规划编制实施 (六)促进抗震技术推广应用 (七)提升地震应急处置水平 四、保障措施 2 / 5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政策配套 (三)强化队伍建设 (四)加强国际合作

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抗震防灾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汶川、玉树等地震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完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大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震后应急处置等工作力度,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体系日益完善,抗震防灾水平不断提升。

法规建设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列入了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研究项目。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抗震防灾工作定期统计制度。云南、四川、山西、贵州等地制定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地方法规或规章。 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总结吸收汶川、玉树等地震经验,开展了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组织制修订了建筑抗震设计、减隔震技术应用、抗震鉴定加固、防灾避难场所设计等20多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力度加大。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 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