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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船过程中的组织管理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0-09-03 21:15:05 第一节 船舶修理的种类和要求1.修船的类别

关于修船类别的规定,厂、船各单位还不完全一致。如中国船舶工业公司规定,舰船的定期计划修理分为坞修、小修、中修和大修四类。而交通部规定则为航修、小修、检修三种。 (1)航修 船舶营运中发生局部过度磨损或一般性事故,影响航行安全而船员难于自行修复,必须由船厂或航修站修理的工程

(2)小修 小修的目的是按规定周期结合验船的坞内检验和年度检验,对船体和主副机等主要设备进行不拆开或少拆开机器设备的必要的重点检验,修复过度磨损的部位或部件,保证舰艇安全营运到下次计划修理。

小修的间隔期,客货船为12个月,远洋货船为12~18个月。如船舶的技术状况良好不需修理时,经验船厂师检验认可后,可以延期6个月,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检修 检修是修船的最大修理类别。检修的目的是经过2~3个小修以后结合验船的特别检验,拆开必要的机器设备,对船体和全船的各主要设备及系统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修复已经磨损而在小修时不能解决的缺陷,保持船舶的强度并结合以后的小修,使主要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转到下次检修。

除上述几种正常的厂修类别外,还有一种事故修理。事故修理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台风、龙卷风)的因素外(船舶碰撞,触礁所造成)的海损事故后的修理。其修理情况要根据船舶损坏程度和船检部门提出的修理意见和要求进行临时性的修理,以取得适航证书。事故修理日期如接近计划修时,可以考虑合并进行,但必须征得公司和船检部门的同意。事故修理涉及索赔问题,工程项目须别外开出单据,单独结账。 2.船舶修理的原则和要求

(1)船舶修理必须以原样修复为主,要对船舶进行更新的改造时,需要作经济论证,并经上司规定船舶的使用年限:杂货船为25年,散货船及集装箱船为20年,油船为15年。上述船舶分别达到20年、15年、10年时则称为老龄船。

对于船龄较小的船舶,修理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基本性能良好;对于大龄船舶,修理时要保证安全营业员运和使用年限;对于老龄船舶只进行维持性修理,同时采取适当减载和限制功率的措施以保证强度和安全运输的要求。

(2)远洋船舶应按入级标准进行修理。如为达到原入级要求而修理范围过大,经技术经济论证不合算时,应按改变入级航区或移交沿海使用的要求进行修理。

(3)保证修船的质量。修理的项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应满足验船规范、修理标准、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做到牢固可靠、经久耐用、性能良好。船厂应对修理的质量负责,修船质量保证期,固定件应为6个月,运动件应为3个月。

(4)修船厂时间直撞影响船舶营运率,是船舶运力的一个重要计划指标,应努力缩短修期,减少对船舶营运造成的利润损失。

(5)修理费直接影响运输成本,是运输单位的重要经济指标。修船要勤俭节约,重点把主要设备修好,应努力聊低各类船舶不同修理类别时的修理成本。

第二节 修船的准备工作

1.修理单的编制与确定

船舶修理单是修船的重要依据。修理单不正确将造成一系列的错误,使应当修理的部分没有进行修理,而不该修理的部分却消耗了工时和经费,所以修理单应力求准确无误。

(1)编制修理单的依据

①公司的修理计划和规定的修理级别; ②船舶证书上需要船级社检验的项目;

③说明书所规定的各种设备的部件的检修间隔期;

④船舶在航行中的技术状况、磨损与损坏规律以及种种测试资料。

(2)修理单的分类和编制 船舶修理单分甲板、轮机、电气和坞修四个部分。 轮机和电气部分由轮机员负责编制,由大管轮汇总后轮机长审定。 公司船技处审批后将修理单送有关船厂报价,选择修船厂。

(3)编写修理单的要求 对每项修理工程的内容、规格要求写清楚,把修理机械设备的制造厂名、出厂年月、数量和规格,修理部件的材料和性能等写清楚,如果修理单不明确,将影响船厂的报价,并影响公司对船厂的选择。

修理单应按公司船技处指定的日期上交。编写的的修理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船用,其余的两份交给船技术处。在编写修理单时,要明确修理的类别,因为“航修”、“小修”和“检修”的修里范围不同。属于船级社检验的修理工程要写时,以便于船厂在修理过程中安排船师赶进行检验,对修理工程签证或换发船级证书。 (4)上交修理单时间 船舶“检修”,应在进厂前4个月将修理单送交公司船技处审核批准;船舶“小修”应在进厂前2个月送交修理单。 船技处审核后,“检修”船进厂前3个月,“小修”船进厂前40天,将修理单送交船厂。 2.修船备件和物料的准备 例:修船前备件的准备有:

Ⅰ、备件订货困难,提前向厂方提出 Ⅱ、备好自修项目的备件 Ⅲ、换新时由厂方备妥备件 A. Ⅰ+Ⅱ B. Ⅰ+Ⅲ C. Ⅱ+Ⅲ D. Ⅰ+Ⅱ+Ⅲ

(1)在编制修理单的同时,根据修船项目的需要,应做好所需备件的订货工作,以保证修船进度和节约修理费用,在修理单上可写明备件由船方提供。

(2)对于订货困难需要船厂制造加工的配件应提前向船厂提出,由船厂安排制造。在修理单上应写明备件由厂方提供。

(3)对于修船中使用的工具、物料,以及自修项目的备件也应有计划的分期申领取。

第三节 修船的组织工作

例:船进厂修理时,以下哪项不是船方和厂方共同遵守的事项?

A. 船舶进厂后,应遵守厂方各有关规章制度,厂方人员只遵守厂方的有关规定 B. 船舶进厂后的安全平时由工厂负责、船方协助

C. 船舶进厂后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船方负责或向保险公司索赔 D. 与修理工程无关的设备、零部件等,均由船方自行保管保养 1. 安全工作

(1)船舶修理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由船方、船厂双方结合实际情况拟订具体措施,共同做好。

(2)施工过程中,双方都要来格履行开始前商定的安全协议,遵守双方的防火等安全规定,本船修理时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主要由厂方负责,船方应给予密切配合。

(3)为使进厂修理的船舶得以安全、顺利地完成修理工程,双方协商,签定协议,共同遵守。 (4)为了配合船厂作好施工安全工作,机舱应派船员看火,协助船厂安全员做好机舱防火安

全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5)修船过程中万一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时,船员要坚守岗位,首先保卫好本船的安全,然后服从船厂统一指挥,共同保护或抢救其他船舶。如遇不可搞拒自然灾害,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船方负责,或向保险公司索赔。

2.自修工作

例:以下关于船舶进厂自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进厂时自修主要项目应该编入修船计划,并由船厂审核和检查质量

B. 船员自修所必需的备品、配件和物料,各主管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及时供应 C. 厂方要为船员自修安排必要的协作加工任务

D. 船舶进厂时船员要固定,必须调动时要征得船技部门的同意以保持自修力量

船员自修工作对摸清技术状况、及时消除隐患、节约修理费、缩短修理期、延长船舶寿命、提高船员技能和保证船舶安全都有重要作用,必须做好自修工作。

(1)厂修期间应适当安排船员自修项目,以配合船厂共同完成修船任务,缩短修期,节省修理费用。

(2)根据船员人力和备件情况尽量安排自修工程,对不停航无法解决的项目,如主机吊缸、锅炉洗炉等应在厂修期间完成。

(3)进厂时自修主要项目应该编入修船计划,并由船技处审核和检查质量。

(4)船员自修应充分利用船上已有的设备和工具。机务和供应部门要有计划地给船舶配备必要的工具。

(5)船员自修所必需的备品,配件和物料,各主管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及时供应。 (6)船舶进厂时船员要基本固定,必须调动时要征得机务部门的同意,以保证自修力量。 (7)船厂要为船员自修安排必要的协作加工任务。 3.监修工作

例:船舶进厂修理,轮机员监修的范围是:

Ⅰ、修理工程进程 Ⅱ、材料、工艺和测量数据 Ⅲ、单项工程完工后的验收 A. Ⅱ+Ⅲ B. Ⅰ+Ⅱ C. Ⅰ+Ⅲ D. Ⅰ+Ⅱ+Ⅲ

(1)船舶所有单位应指派船舶监修师进行监修,并代表甲方制定和签署文件。不指派监修时,应由轮机长负责监修轮机修理项目。

(2)对修理工程进度、材料、工艺和测量数据等,轮机员应该进行监修,如有不妥应及时向厂方提意见。

(3)本船修理项目中需提交验船师检验的项目,由船方申请检验。 (4)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试验合格后,由轮机长检查认可。

(5)全部修理工程竣工后(海上试验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本船《完工验收单》作为交船的依据。

(6)试验、试航和工程的质量完全负责。船厂修理工程的保修期,固定部件为6个月,运动部件为3个月。

(8)在保修期内,如属船厂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由船厂及时免费修复;如该船在其它港口,船厂不便派人前往修理时,船方可将船厂应负责的项目修妥,然后将其账单交船厂审核,并由船厂支付其修理费用。如双方有分歧时,在听取船级社意见后协商解决。 例:船舶进厂修理,船舶所有人应当: Ⅰ、指派监修师进行监修

Ⅱ、不派专人监修时,应由轮机长负责监修轮机修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