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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0:13: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用途,分别确定资产主管部门进行归口管理,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相关部门资产主管范围如下:

(一)科技设备部: 1.车辆;

2.大型设备(登船桥、无障碍升降平台、登船梯、滚装连接桥、地磅等);

3.安检设备(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 4.电梯(直梯、扶梯);

5.空调系统(中央空调、VRV空调、分体式空调等); 6.强电系统(高杆灯、路灯、35KV箱变、地下发电机组等电力设备);

7.弱电系统(含停车场收费系统的软件部分); 8.装卸工属具(行李吊笼、气泵等工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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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子办公设备及小型电器设备(含热水器、冰箱等); 10.其他生产用设备及监管部门使用的电子办公设备等。 (二)工程物业部:

1.消防系统及附属设备(含排烟系统);

2.门窗、地面、屋顶设施(含自动道闸、自动伸缩门、感应门、电动窗、电动百叶窗、电动卷帘门、停车场收费系统中的硬件设备等);

3.自来水系统、中水系统及附属设备(含感应水笼头、感应冲便器等);

4.大型漂浮护舷、码头及附属设施等; 5.绿化工程; 6.其他设施等。 (三) 综合办公室: 1.档案室专用设备; 2.其他相关办公设备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编制主管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实施采购; 2.负责组织固定资产验收工作;

3.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部门或使用人; 4.负责每年配合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负责办理主管范围内固定资产变动的相关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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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负责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3.负责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会同资产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保持账、卡、物一致。

第三章 变动审批权限及手续

第七条 固定资产增加: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公司因生产和工作需要购建固定资产,资产主管部门应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送计划财务部。该预算经公司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计划财务部于预算年度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 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

1.采购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时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固定资产到达公司后,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并由资产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1),“固定资产验收单”由计划财务部留存原件,使用部门、资产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复印件。

3.资产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于每月25日前将月度固定资产付款计划报计划财务部,经公司月度资金平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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