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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4) “五小”设施要求:

(1) 宿舍

(a) 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 2.6m;门窗齐全,同时应设置可开启式窗 户,保证通风;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

(b) 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使 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 4m2/人,双层铺不低于 3m2/人。

(c) 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有条件的每人可设(排号)生活专业组合柜,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 象。

(2) 食堂

(a) 面积按高峰人数的 70%计算,人均 1m2,位置距厕所、垃圾等有害物质应不小于 30m。净空高 度不得低于 2.8m,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

(b) 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 戴工作证,穿工作服。

(c)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 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d) 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 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

(e) 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提供绿豆汤、茶水等。 (3) 厕所

(a) 必须分设男、女厕所,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 0.2m2。

(b) 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水泥硬化地面,设纱窗、纱 门,采光良好。

(c) 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 清掏,要符合卫生要求。

(d)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 0.07m2。浴室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让职工能 按时洗浴。

(4) 办公室、活动室 (a) 办公室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 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

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b) 活动室

活动(学习)室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 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活动(学习)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学习)制度图表。

(c) 会议室

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 30 人同时开会且面积不小于 60m2,应设置两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 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室内人员。

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设有防暑降温设备。

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会议室还必须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 用会议设施和 1m2左右的写字板。

会议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图表,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 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图表。各类图表宽度为 1.2m,长度根据情况自定。

1.3.2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1.3.3 机构设置

1) 组织结构框架(图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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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建设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图 1.3.1 组织机构框架图

(1) 设置原则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 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人员隶属于项目部。

(2) 设置要求

项目部一般应设置“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和 工地试验室、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项目部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责 任。

1.3.4 人员配备

1)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部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项目部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再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 调配。

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创造“公正、和谐、团结、奋斗” 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 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2)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 员,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

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 1 人,项目副经理最少 2 人(1 人管生产、1 人管外部协调,如项目部设党支部,对 外协调副经理可由支部书记担任),总工 1 人。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1 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 24 小时值班需要。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规模(5 千万元规模配备 1 人,不足 5 千万元按 5 千万元计) 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配置。

物资设备部:负责人 1 人,机械、电气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计划合同部:负责人 1 人,造价工程师 1 人,财务 2 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1 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工地试验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1 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1.4 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1.4.1 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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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 驻地工程告示牌 1 块,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 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 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1.4.2 各部室标示标牌

1)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项目经

理职责等。

2) 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部门和人员职责等。 3) 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等。 4) 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 计划合同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 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1.4.3 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1) 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

门为钢结构。

2) 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

置。

4) 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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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

2 工地试验室

一个标段(路基土建、路面土建、监理或检测单位)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 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最后再上报市质监站审批。

2.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2.1.1 机构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项目业主委托(或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总站或省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 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X X 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

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 2.1.1)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图 2.1.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1) 试验室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置在混凝土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所通道均 应进行硬化。

(2)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 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 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2.1.2 人员配备

1)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 工地试验室根据《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2)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并具有 2 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 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具有 2 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3) 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2) 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 员,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小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 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2.2 工地试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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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工地试验室选址

工地试验室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 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1) 安全要求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 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上。

(5) 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人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 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6) 租赁地方房屋当试验室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 工地试验室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功能区都必须配备不少于 10 个灭火器。

2) 管理要求

(1) 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2.2 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试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 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m2,场地占地面积 不宜小于 60m2。试验室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

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试验 室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见表 2.2.1。

表 2.2.1 工地试验室各试验场所面积最低要求

注: 功能区类 别 面积要求 ) (㎡ 水 泥 室 15 水泥混 凝土室 土工 室 集料 室 力学 室 样品 室 沥青原 材料室 沥青混 合料室 标准 养护 室 20 办公 室 会议 室 20 15 15 18 10 18 20 25 20 1. 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 2. 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 3. 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1) 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

一般情况下试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 18m2,土工室不小于 15m2,水泥室不小于 15m2,养护室不小 于 20m2且不宜采用活动板房,样品室不小于 l0m2,水泥混凝土室不小于 20m2,集料室不小于 15m2,办公室不 小于 25m2。水泥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2) 试验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室温度控制在 18~22℃,相对湿度大于 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

相对湿度大于 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 分别养护。

(2) 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 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 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 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除湿机。

(b) 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c)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 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3) 办公自动化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2.3 试验室标示标牌

1) 应在试验室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

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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