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0 1:37: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通人保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改进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通市公司门户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公司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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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公司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公司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公司信息技术部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为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县支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子网站的内容建设,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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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络信息和资源共享,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第九条 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信息需要及时更新,内容符合公司规范。

第十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公司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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