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4:15: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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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包 (项目业主)的 项目,现将该项目部分分包给乙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共同制订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乙方保质、按期完成 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涉及的安装材料和土建工程,详细工程量量清单见附件1。具体安装地点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业主的要求选定,所涉及的安装材料清单、详细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以通过项目业主验收为准。
分包的内容:1、本合同工程内容除附件2清单中以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土建工程的实施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由乙方实施完成。
2、甲方提供合同附件2的设备给乙方。
3、项目实施过程期间的技术服务和项目验收后的售后维护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造价
1. 本合同总造价:¥ 大写:人民币 。此造价为一揽子价格,甲方不再就清单中的材料的采购、加工及运输和土建工程的实施,以及因完成本项目所需支付的成本额外支付费用。
2. 若合同项目工程量因为整个项目发生了变更而产生了变化,根据合同项目工程量增减的情况从本合同工程款项中增加或者扣除。
3. 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结算,设备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类开具工程服务发票。 4.甲方因为此工程所产生包含售后服务在内的所有费用(含差旅、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和乙方给甲方出示施工工人的工伤意外保险的购买资料和发票,支付第一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支付第二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支付第二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支付给乙方;
4.项目终验后质保期结束,甲方收到本项目的全部款项和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将本合同款的剩余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期
本工程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项目业主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和标准
1. 乙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优化方案和改进措施,经项目业主同意后可以实施。 2.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3.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安装确认表,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以便甲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
4.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施工的材料(安装支架、水泥、混凝土等)符合相应标准,走线(必须套管)、土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每个安装点的现场安装照片拍摄,并整理记录(站点名称,地址,联系人),每个站点必须包含近景及远景照片,有室内设备的需拍摄室内设备及安装走线照片;含隐蔽工程的,还需对隐蔽工程进行拍照。
5. 合同一旦签订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如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执行,不按时、按标准执行,中途终止执行,甲方可解除合同拒绝付款,同时由此导致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如甲乙双方对施工要求产生矛盾时,以甲方递交给 (项目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为准。 7. 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工程施工及施工过程资料(含设备移交单、安装考证表等),有权对乙方的不符合工程施工方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
8. 乙方负责整个工程安装的协调工作和组织验收工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1、乙方对现场管理,并对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如因安全责任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如向施工人员或第三人承担责任后,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内扣除,如应付乙方款项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甲方。
2、乙方负责甲方货物运输安全,现场发生的货物丢失或毁损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独承担。如果乙方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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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具体要求见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 税费
1. 甲乙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务。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了税金,无偷税、漏税或走私行为。
2. 由于乙方税票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及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违约处罚
1.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如下方式对甲方支付违约金:
从延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每迟一周支付违约金为未交付工程合同价的1%(百分之一),时间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
2.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程交付延迟,乙方可以按照双方重新确定的进度表顺延。 3. 因乙方原因系统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从延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每迟一周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百分之二),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如因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或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被 (项目业主)处罚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能解除乙方对本合同工程进行集成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责任。
4. 如因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内容,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转包或分包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合同款的20%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它补救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合同:
1.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后7天内仍未能完成部分或全部合同工程量; 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内容;
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7天内仍未能对其它违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