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兰州电监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5 0:27: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甘肃省物价局、兰州电监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布部门】甘肃省物价局兰州电监办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7.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物价局、兰州电监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

行业电价优惠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高耗能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下发了《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3550号),决定取消国家出台的对我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政策,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取消对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银红鹭铝业公司、甘肃东兴铝业集团公司、临洮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电价优惠政策。优惠电价取消后,上述企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按国家新批复的《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大宗工业用 1 / 4

电类别中的“电炉铁合金、电石、电解烧碱、电解铝”分类电价标准执行。同时,国家

将我省电石、铁合金、烧碱类用电价格与电解铝类用电价格合并,上述行业生产用电价格按照国家新批复的《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类别和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1、2)。

二、国家取消经其同意的对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兰州碳素厂、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白银公司老系统(不含白银铝厂)生产用电的电价优惠政策,其价格恢复执行国家批复的《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用电类别和电压等级电价标准。

三、各趸售县要按照国家批复的《甘肃省销售电价(趸售)表》中的各类趸售电价标准与省电力公司进行结算(详见附表3)。

四、省电力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落实上述政策。 上述价格自2007年12月25日起发生的电量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3550号)(略) 附表: 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

二○○八年一月九日

附表1:

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直供电价) 用电类别 2 / 4

电压等到户电价

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其中:含代收基金

高峰

平段

低谷

按容量

按需量

三峡基金

城市附加

元/千

元/千瓦元/千瓦元/千瓦

伏安.

时 时 时

元/千元/千瓦

元/千瓦时

瓦.月 时 33 33 33 33 33 33 33 3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4 0.004 0.004 0.0016 0.0016 0.0016 0.0016

一、居民生活 1千伏0.7590 0.5100 0.2610

以下 1千伏0.7440 0.5000 0.2560

以上 1千伏1.1245 0.7537 0.3828

以下 1千伏1.1095 0.7437 0.3778

以上 1千伏1.3120 0.8787 0.4453

以下 1千伏1.2970 0.8687 0.4403

以上 1千伏0.8985 0.6017 0.3048

以下 二、非居民生活 三、商业 四、非、普工业 1-10千0.8835 0.5917 0.2998

伏 35千伏0.8685 0.5817 0.2948

及以上 1-10千0.5907 0.3957 0.2006 22

伏 35千伏 0.5757 0.3857 0.1956 22

五、大宗工业 110千0.5607 0.3757 0.1906 22

伏 220千0.5532 0.3707 0.1881 22

伏 1-10千

0.4948 0.3312 0.1676 22

电炉铁合金、电35千伏 0.4798 0.3212 0.1626 22 其

石、电解烧碱、中 110千电解铝 0.4723 0.3162 0.1601 22

220千0.4648 0.3112 0.1576 22

3 / 4